作者hsnu114444 (我只是QQ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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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北数盃比赛章程
时间Sat Apr 4 00:10: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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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nu114444 (我只是QQ糖) 看板: NCCU08_MATH
标题: [公告] 北数盃比赛章程
时间: Sat Apr 4 00:09:59 2009
2009北数盃
垒球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二队。
三、赛制:
1.预赛采循环制,复赛采单淘汰;遇雨势情形大会会做出决定通知各校。
2.比赛采七局一小时并行制,球数为一好一坏开始。好球带的高度为1.82公尺,抓低不抓
高(好球板同本垒板)。满四局差十分(含)以上,满五局差七分(含)以上,比赛提前
裁定胜负。若赛满六十分钟仍未赛完,则以当时赛完局数为终局裁定胜负(若比赛於六十
分钟仍未赛完,则裁判应宣告此局为终局,继续完成此局攻守後裁定胜负,若时间已达六
十分钟且进行下半局,且後攻球队领先,即可裁定胜负,结束比赛)。复、决赛若赛完七
局或超过六十分钟仍未分出胜负,则次一局采『突破僵局制』。『突破僵局制』为两人出
局、前一局最後完成打击者前三棒依序站三二一垒。
3.该队球员若无法凑足9人,则判定『弃权比赛』,该场比赛成绩以10:0四局计算。若九
人比赛制则第十棒自动出局。
4.凡球员或球队对大会工作人员或裁判有不礼貌行为时,大会得视情节轻重作适当处理,
严重者可判为「褫夺比赛」。比赛中被判为「褫夺比赛」之球队,强制没收其後所有赛程
,且之前所有比赛成绩均不计。
5.本次比赛采4.5米封杀线规则(本垒禁止滑垒)。
6.为安全起见,本次比赛使用安全头盔制:
(1)比赛球队应自行准备双护耳(或单耳)头盔,始可上场。(不强制扣帽带)
(2)击球员未戴安全头盔进入击球区准备击球,投手投出球後,击球员被判出局。
(3)击球员或跑垒员因违反规则,球员判其出局且不受举发时机之限制(但需该球员在
场上),其它攻守仍属有效。
(4)击球员或跑垒员,凡是故意将头盔剥掉者,将判其出局。
7.分组循环,遇战绩相同,采1.对战结果、2.失分率(失分/防守局数)、3.得分率(得分/
进攻局数),比较取晋级。
8.打击不得甩棒,若有甩棒情形发生,裁判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直接判球员出场。
9.禁止使用ASA2004未通过之球棒。
9.所有规则遵照中华民国垒球协会规则(2008~2010),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的判决。
四、注意事项:
1.各队应於赛前30分钟前向大会检录处报到,并於赛前10分钟提交攻守名单,决定攻守,
凡逾大会规定之比赛时间(预赛十分钟、复赛十五分钟)未出场者(以大会时间为准)、
服装不整、球员不足九人者,则判定『弃权比赛』。(采九人开赛办法,第十人不须列於
预备球员栏,第十人到场得随时报凖上场比赛不得换人。)
2.出场球员上衣、款式颜色须一致,上衣须有队名及背号,球裤长短须一致,并穿着袜子
,始可出场比赛。
3.有关攻守名单须填写清楚所有应填写之项目,教练或队长应签名并注明球衣号码,此签
名者为比赛中有权抗议者。
4.所有参赛队伍均应遵守大会各项规定,若有球队违反大会规定及自身利益时,不得以各
种理由向大会提出异议。
5.如遭举发枪手者,取消该学校参赛资格。
6.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的权利。
7.除非大会另行通知,否则所有赛程及时间皆以秩序册为准。
8.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修订之。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JJS专用球。
六、奖励:
冠军:奖盃
亚军:奖盃
季军:奖盃
殿军:奖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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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数盃
撞球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二队。
三、赛制:
(一)团体赛:
1.参赛资格:
(1) 一队至少4人,共三点,每校最多可报两队。
(2) 三点同时进行,得两点获胜。
2.采三点制。
(3) 第一点:单(9 号球:男生抢7局–女生抢4局)。
(4) 第二点:双(9 号球:男男抢7局–男女抢5局、女女抢4局)。
(5) 第三点:单(14-1:男生打70 颗–女生40颗)。
3.团体赛名次视报名状况决定
4.比赛采循环制。(8队以上有预赛)
5.不可兼点
6.若平手
(1)取九号球的得局数+14-1的分数*0.1
(2)再比对战结果
7.其他规则比照国际花式撞球规则。
(二)个人赛:
1.预赛分组循环,复赛重新抽签采单败制。
2.比赛均为九号球,不分男女,预赛男生抢五,女生抢三;复赛男生抢7,女生
抢4;四强赛、季殿赛,男生抢9,女生抢5;冠亚赛男生抢11女生抢6。
3.个人赛取前三名。
4.未满八人该项竞赛取消。
5. 其他规则比照国际花式撞球规则。
6.晋级顺序:胜负场数相同时,先比得分,再比失分,再比胜负关系。。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均有一个检录台,请在赛前20分钟领取球员登录名单,并在赛前10分钟缴回。
2.登录时将学生证缴交至纪录台,由双方互相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
者,不得参赛。
3.上述第1、2两点的动作,请在开赛前十分钟前完成。
4.所有比赛均需通讯报名,不得现场报名。
5.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赛会有权随时修改并於网站上发布。
6.比赛当天以大会公布为准,赛制可能会提前,请各校以当天大会公布为主
五、奖励:
团体赛:
冠军:奖盃
个人赛:
奖盃、奖金(视报名人数而定)
2009北数盃桌球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三队,个人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双、混
双不限名额,惟一人最多参加两项个人赛比赛。
三、赛制:
(一)团体赛:
1.采五点制(男单、混双、女单、男双、男单)。
2.团体赛取前四名。
3.预赛采分组循环制,共取八队晋级复赛。复赛采双败淘汰制。
(循环赛制:依队伍数分组,去年前四名分於不同组。五点均需赛完,列入积分计算;胜
负判定:以胜场判定。若胜场相同,当两队相同,以双方对战成绩胜者晋级;三队以上相
同时,以相关队伍之对战成绩之积分判定。判定方式:先以点数判定,若相同再以局数判
定,直到出胜负为止。)
4.每点比赛均为五战三胜制,每局11分
5.不可兼点
6.弃点规则依照国际规则,只能从後面弃点(比赛中间若有弃点,该点之後视同弃点)
7.须於赛前十分钟提出比赛名单给大会;迟到十分钟以弃权论
8.其他规则依中华民国桌球协会最新规则,遇争执则由该场之裁判决议
(二)个人赛:男单、女单、男双、混双。(各项报名未满8组取消比赛)
1.采双败淘汰制。
2.比赛均为五战三胜制,每局11分。规则同团体赛。
3.个人赛取前三名。
4.其他规则依中华民国桌球协会最新规则,遇争执则由裁判决议。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均有一个检录处,请在赛前20分钟领取球员登录名单,并在赛前10分钟缴回。
2.开场前将学生证缴交给检录处,由裁判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与秩序册上不同者,
不得参赛。
3.上述第1、2两点的动作,请在开赛前十分钟前完成。
4.所有比赛均需通讯报名,不得现场报名。
5.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赛会有权随时修改并於网站上发布。
6.比赛当天以大会公布为准,赛制可能会提前,请各校以当天大会公布为主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国际桌球总会认可Nittaku 40mm日本制三星比赛球(黄色)。
六、奖励:
团体赛:
冠军:奖盃 亚军:奖盃 季军:奖盃 殿军:奖盃
个人赛:
奖盃、奖金(视报名人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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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数盃
足球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三队。
三、赛制:
1.比赛采足球5人制进行循环赛,遇雨取消。
2.场地:范围:20m×40m,球门为手球门。罚球点:正对球门线的中点,距场内5
公尺处作一明显记号即罚球点。
3.球员人数:每队上场比赛球员五人,其中一人为守门员。替补球员替补之次数不受限制
,惟必须在死球才得行之。
4.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20 分钟。
5.比赛开始:球赛以掷硬币或猜拳方式决定先攻球队。(此时攻方守门员暂时先位於球门
後方,待攻守交替时在入场)。开球球员在球未经其他球员触及之前,不得连踢。得分後
:由胜球队之对队,踢中点定位球继续比赛。下半时球赛开始:由上半时开球队的对队一
球员踢中点定位球进行比赛。
6.犯规:
(1) 踢、绊对方球员。
(2) 跳向对方球员。
(3) 抓、拉、推及殴打对方球员。
(4) 用粗鲁动作冲撞对方球员。
(5) 用手触球(守门员在罚球区域内除外)。
(6) 严禁铲球。
7.罚则:违者判由对方罚自由球,此时守方球员必须後退五公尺,开球球员在未经其他球
员触及前不得连踢,如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域内,则判由对方罚五公尺球,罚球时除守方守
门员必需站在球门线上外,其余球员皆不得站在罚球区域内。
8.红牌一张禁赛一场,黄牌一张禁赛一场,两张黄牌视同一张红牌,红牌下场的队伍2 分
钟内不得补人上场,得裁判指示两分钟後才可补人。
9.踢边线球:如比赛中球越过边线,应由最後触球的对方一球员,在球出界处,将球放在
边线上踢入场内。踢球球员在球未经其他球员触及之前,不得连踢。对方球员必须离球至
少五公尺的距离。
10.球越过球门线:如系由守方球员踢出端线,则由攻方一球员在角球区(端线与边线交
界点)踢角球。踢角球之球员不得连踢,对方球员至少要距球五公尺。如系由攻方球员踢
出端线,则攻守交替,守门员交换,由对队在中圈开球继续比赛。
11.参赛者於比赛开始五分钟後仍未到达者,视同弃权。
12.若战绩相同:胜 3 分,平 1 分,败 0 分。
13.若积分相同时:
(1) 平手时比两队的(进球-失球)数多者胜。
(2) 再平手直接比两队赛况,A 赢B 则A 胜。
(3) 两队再平手直接PK 一轮一人,A 队进B 队不进A 队胜。
14. 本规则未订之部份,以国际足球规则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均有一个检录台,请在赛前20分钟领取球员登录名单,并在赛前10分钟缴回。
2.登录时将学生证缴交至纪录台,由双方互相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
者,不得参赛。
3.上述第1、2两点的动作,请在开赛前十分钟前完成。
4.所有比赛均需通讯报名,不得现场报名。
5.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赛会有权随时修改并於网站上发布。
6.禁穿钉鞋。
7.若有枪手则取消该校资格。
7.比赛当天以大会公布为准,赛制可能会提前,请各校以当天大会公布为主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
六、奖励:
冠军:奖盃
亚军:奖盃
=-=-=-=-=-=-=-=-=-=-=-=-=-=-=-=-=-=-=-=
2009北数盃
男篮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三队。
三、赛制:
1.打散种子球队。
3.初赛复赛皆采循环制。雨备采全部单淘汰制。
4.时间采用10分钟4节,第1.2.3节不停表,第4节最後两分钟停表(包括所有死球和进球)
。胜负决定视得分之多寡为胜队,若遇两队同分时则加赛5分钟,不限次数为时直到分出胜
负为止,延长赛停表比照第四节。
5.每节间及每次延长赛休息时间为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前2节每队可叫2次暂停,後2
节每队可叫3次暂停,暂停时间一次1分钟,延长加赛可要求暂停1次,暂停会停表。
6.比赛进行中进球之另一队可准求暂停,但若该发球员以控制球,并准备发出球时,则不
准该队叫暂停。
7.前1.2节进攻框为对手练习框,第3节交换进攻框。
8.单一节内,团队犯规超过四次,自第五次犯规起(球队犯规罚则)生效,对方获得两罚机
会。
9.暂停与交换选手:由各队派一员至纪录台请求暂停,则在下一次死球时进行暂停,暂停
时可交换选手。每队交换选手次数不限,须由场下欲交替上场之球员自行到纪录台请求交
换,并在纪录台前预备,则在下一次死球时进行交换,交换时间不得超过10秒,否则视同
一次暂停。
10.进攻与进攻时间:第1节跳球,第2.3.4节交换球权,每节有进攻24秒,8秒过半场,持
球5秒,篮下3秒等违例。
11.若胜负相同时
(1)对战情形
(2)得分减去失分
11.其他规则采业余国际篮球协会於公布之最新规则,遇争议时由裁判决议。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皆有一检录处,请在赛前30分钟领取登入名单,每队登入球员最多12人,最少
5人,并在赛前20分钟内与球员之双证件一同缴回。
2.比赛超过10分钟未出场比赛视同弃权,该场以0:20判负。
3.初赛时由双方自由决定是否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者,不得参赛。
初赛双方自行决定是否查学生证,复赛工作人员强制核对学证。
4.上场同队球员须穿着相同球衣裤,并要有可辨识之号码,且不可携带手表、项链、戒指
等饰品,发现不合规定者於警告一次,第二次裁判可判技术犯规。为避免两队球衣颜色相
同,大会将准备号码衣。若发生撞色情形,由裁判与两队队长协议其中一队於比赛时将号
码衣套在球衣上。
5. 球场上严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规动作,若出现暴力情况,经警告後若再发生,由裁
判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技术犯规、离场、没收比赛等处分。
6. 禁止吊扣室内篮框。
7. 比赛进行中,球员须完全服从裁判判决,否则球员以弃权论。
8. 比赛途中若有争议,请由该队队长向裁判提出争议。
9. 如果有任何分数,犯规疑问,一律以纪绿台为主。
10. 以球会友,请注重比赛礼仪。
11. 如遭举发枪手者,取消该学校参赛资格。
12. 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之权利。
13.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修订之。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7号球。
六、奖励:
冠军:奖盃+ 7号球一颗
亚军:奖盃+ 7号球一颗
季军:奖盃+ 7号球一颗
殿军:奖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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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数盃
男排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二队。
三、赛制:
1.预赛采循环制取八强,复赛采双败(初赛冠军、亚军分开);雨备采预赛循环制,复赛单
败制。(第一天全部比赛结束後抽签)。
2.比赛共打三局,局数2:0则比赛提前结束,前两局先达25分且领先对手2分为胜;第三
局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8分换场。
3.暂停:每队每局有两次暂停机会,时间为30秒。
4.可使用自由防守球员。
5.各队不必出线审,只有一名主审一名副审,若主副审判决有冲突,以主审判决为准。
6.其余规则以中华民国排球协会所公布之最新规则为准则,遇争执则以该场主审决议。
7.四强加线审。
8.晋级顺序:
(1) 对战成绩
(2) 胜2分、败1分、弃0分,比积分
(3) 胜局/败局
(4) 总得分/总失分
(5) 抽签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皆有一检录处,请於比赛前30分钟至检录处填写球员登录名单,登录时将学生
证缴交至检录处,并领取轮转表,轮转表请於赛前10分钟内缴回(自由球员需另加注记)
。
2.比赛超过10分钟未出场比赛视同弃权以25:0两场结束。
3.比赛所有球员需着相同球衣,上衣绣上号码,以确认球员身分,自由球员着与其队员不
同颜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初赛时由双方自由决定是否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者,不得参赛。
八强核对学生证。
5.如遭举发枪手者,取消该学校参赛资格。
6.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的权利。
7.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修订之。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Mikasa MVP 2001。
六、奖励:
冠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亚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季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殿军:奖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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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数盃
羽球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三队。
三、赛制(新制):(体保生不得参加)
(一)团体赛:
1.五点顺序:男单、女双、男双、混双、男双(预赛五点赛完,复赛不必赛完)。
2.预赛:循环赛(一场定胜负)复赛:双败制 (三战两胜制) 。
3.去年四强拆开不同组
4.预赛每点比赛三十一分,十六分换场
比赛时比赛队伍互出线审
4.预赛当双方比数30:30时,先得到第31分者胜
5.复赛采取二十一分,三战两胜,决胜局当某方达11分时双方选手换边。
6.弃点以零分计算,对手得胜。
复赛时出赛冠军、亚军分开。
7.比赛开始五分钟内,未出场比赛该点以弃点论。
8.分组循环胜场数相同时,由下列顺序决定晋级队伍﹕
(1)两队交手胜负 (2)总失分数少者 (3)抽签
9.其他规则比照中华民国羽球运动协会。
(二)个人赛:
1.报名人数低於8人取消比赛。
2.个人赛为单打比赛。
3.个人赛之预赛采循环制,复赛采单淘汰制。
4.个人赛一局采取二十一分,三战两胜,决胜局当某方达11分时双方选手换边。
5.当双方比数20:20,则连续得两分者胜
6.预赛结果以 (1) 胜场数多者 (2) 总失分少者 (3) 抽签
7.复赛取前八强。
8.弃赛以零分计算,对手得胜。
四、注意事项:
1.各队需请在赛前20分钟(若有提前,以大会广播为主)至大会领取球员出赛名单,并在赛
前10分钟缴回,若经广播催缴三次未交回者以弃权论。
2.比赛开始10分锺後不到者以弃权论。(以大会竞赛时间为准)。
3.登录时将学生证缴交至记录台,由双方互相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与秩序册上不同
者,不得参赛。
4.两队出赛时,双方选手必须全体到齐,核对各点出赛选手身份无误後,开始进行比赛(
若比赛开始後提出抗议视为无效)
5.比赛中有任何问题以该场裁判之判定为准,若不服判定可向裁判长抗议,其抗议结果以
大会裁判长判决为准。
6.需要比赛各队出线审。
7.秩序册上时间仅供参考,比赛当天赛程依大会宣布之时间为准,若赛程提早或更动,各
队伍不得异议。
8.若时间因素,大会有权拆点分场比赛,各队不得异议。
9.出赛之队员须穿着运动服装及运动鞋,否则不可出赛,并该点以败点论。
10.其余规则参照国际规则。
11.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赛会有权随时修改并於网站上发布。
五、比赛用球:胜利比赛级
六、奖励:
团体赛:
冠军:奖盃 亚军;奖盃 季军:奖盃 殿军:奖盃
个人赛:
奖盃、奖金(视报名人数而定)
=-=-=-=-=-=-=-=-=-=-=-=-=-=-=-=-=-=-=-=
2009北数盃
女篮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三队。
三、赛制:
1.打散种子球队。
2.复赛不抽签。
3.初赛采循环制,复赛单败。雨备亦同。
4.时间采用10分钟4节,第1.2.3节不停表,第4节最後两分钟停表(包括所有死球和进球)
。胜负决定视得分之多寡为胜队,若遇两队同分时则加赛5分钟,不限次数为时直到分出胜
负为止,延长赛停表比照第四节。
5.每节间及每次延长赛休息时间为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前2节每队可叫2次暂停,後2
节每队可叫3次暂停,暂停时间一次1分钟,延长加赛可要求暂停1次,暂停会停表。
6.比赛进行中进球之另一队可准求暂停,但若该发球员以控制球,并准备发出球时,则不
准该队叫暂停。
7.前1.2节进攻框为对手练习框,第3节交换进攻框。
8.单一节内,团队犯规超过四次,自第五次犯规起(球队犯规罚则)生效,对方获得两罚机
会。
9.暂停与交换选手:由各队派一员至纪录台请求暂停,则在下一次死球时进行暂停,暂停
时可交换选手。每队交换选手次数不限,须由场下欲交替上场之球员自行到纪录台请求交
换,并在纪录台前预备,则在下一次死球时进行交换,交换时间不得超过10秒,否则视同
一次暂停。
10.进攻与进攻时间:第1节跳球,第2.3.4节交换球权,有进攻24秒,8秒过半场,持球5
秒,篮下3秒等违例。
11.其他规则采业余国际篮球协会於公布之最新规则,遇争议时由裁判决议。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皆有一检录处,请在赛前30分钟领取登入名单,每队登入球员最多12人,最少
5人,并在赛前20分钟内与球员之双证件一同缴回。
2.比赛超过10分钟未出场比赛视同弃权,该场以0:20判负。
3.初赛时由双方自由决定是否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者,不得参赛。
初赛双方自行决定是否查学生证,复赛工作人员强制核对学证。
4.上场同队球员须穿着相同球衣裤,并要有可辨识之号码,且不可携带手表、项链、戒指
等饰品,发现不合规定者於警告一次,第二次裁判可判技术犯规。为避免两队球衣颜色相
同,大会将准备号码衣。若发生撞色情形,由裁判与两队队长协议其中一队於比赛时将号
码衣套在球衣上。
5.球场上严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规动作,若出现暴力情况,经警告後若再发生,由裁判
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技术犯规、离场、没收比赛等处分。
6.禁止吊扣室内篮框。
7.比赛进行中,球员须完全服从裁判判决,否则球员以弃权论。
8.比赛途中若有争议,请由该队队长向裁判提出争议。
9.如果有任何分数,犯规疑问,一律以纪绿台为主。
10.以球会友,请注重比赛礼仪。
11.如遭举发枪手者,取消该学校参赛资格。
12.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之权利。
13.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修订之。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W NBA 6号球。
六、奖励:
冠军:奖盃+ 6号球一颗
亚军:奖盃+ 6号球一颗
季军:奖盃+ 6号球一颗
殿军:奖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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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数盃
女排比赛章程
一、比赛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报名对象:
北部各大专院校(纯粹、应用、商用)数学系之学生及教职员均可参加。比赛期间选手均须
携带学生证(在学证明亦可)或教职员证,还需携带有附照片之第二证明文件(身分证/驾照
/健保卡),以备查验。团体赛每校至多报名二队。
三、赛制:
1.预赛采循环制,复赛采循环;雨备采预赛循环制,复赛单败制。(第一天全部比赛结束
後抽签)。
2.比赛共打三局,局数2:0则比赛提前结束,前两局先达25分且领先对手2分为胜;第三
局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8分换场。
3.暂停:每队每局有两次暂停机会,时间为30秒。
4.可使用自由防守球员。
5.各队不必出线审,只有一名主审一名副审,若主副审判决有冲突,以主审判决为准。
6.其余规则以中华民国排球协会所公布之最新规则为准则,遇争执则以该场主审决议。
7.四强加线审。
8.晋级顺序:
(1) 对战成绩
(2) 胜2分、败1分、弃0分,比积分
(3) 胜局/败局
(4) 总得分/总失分
(5) 抽签
四、注意事项:
1.比赛场地皆有一检录处,请於比赛前30分钟至检录处填写球员登录名单,登录时将学生
证缴交至检录处,并领取轮转表,轮转表请於赛前10分钟内缴回(自由球员需另加注记)
。
2.比赛超过10分钟未出场比赛视同弃权。
3.比赛所有球员需着相同球衣,上衣绣上号码,以确认球员身分,自由球员着与其队员不
同颜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初赛时由双方自由决定是否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和秩序册上不同者,不得参赛。
八强核对学生证。
5.如遭举发枪手者,取消该学校参赛资格。
6.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的权利。
7.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随时修订之。
五、比赛用球:
由大会提供。Mikasa MVP 2001。
六、奖励:
冠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亚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季军:奖盃+ Mikasa MVP 2001一颗
殿军:奖盃
备注
北数盃论坛:
http://math.twgogo.org/cup/index.php
总筹: 谢博丞 0910733801
副筹: 陈美文 0933791529
公关: 赖韵涵 095808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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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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