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ygo (我在想什麽)
看板NCCU07_LawB
标题[公告] 陈洸岳老师物权作业相关事宜
时间Thu Apr 2 16:03:59 2009
各位学弟妹大家好
这次批阅物权作业之後
有以下几点请各位注意:
1.这次发现有人作业迟交 迟交後所写的内容竟与我所讲解之内容一模一样
这种现象 一律以零分计算
2.若无正当理由迟交或根本不交者:亦以零分计算
3 交作业当天若无法前来可以请别人代缴 这样就不会构成迟交
若找不到别人代缴而有正当理由者 请於期限後两天内 但会扣十分
以示公平 逾期者不予受领
其余者~只要你有按时交作业 没有抄袭 就算写的不理想
我也会调分 所以 请大家不用担心 但是一旦发现有抄袭者
一律零分计算!!! 谢谢大家合作
课辅学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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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5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