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123789 (yvonne123789)
看板NCCU07_HISTO
标题[转录][系办公告]历史系导师制选课规定与限制
时间Mon Aug 23 14:45:20 2010
※ [本文转录自 NCCU08_HISTO 看板 #1CSXZUXR ]
一、选课时间:
99年09月06日(星期一),上午10时至99年09月08日(星期三),下午5时。
二、历史系导师名单:
大一导师 大二导师 大三导师 大四导师
罗彤华 老师 王德权 老师 刘祥光 老师 朱静华 老师
金仕起 老师 廖敏淑 老师 陈秀芬 老师 刘季伦 老师
三、设限条件
(一) 大学部
1、历史系学生只能选择历史系导师,历史系导师亦不接受外系学生选课。
2、大一学生之导师,由系上指定分发(学号尾数为单数号者—罗彤华老师,双数号者—
金仕起老师)。
3、为配合本校「导师制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各系导师推选,以「多年一贯导师制
」为原则。本系於96学年度起,实施「大一、大二导师二年一贯制」、「大三、大四导师
二年一贯制」。即96学年度开始,大学部原一年级、三年级同学於本学期升级为二年级、
四年级时仍为同一导师。
4、大三学生请於该年级所排定之导师(99学年度大三导师为刘祥光及陈秀芬二位老师)
中选课。
5、大二以上各年级学生人数限制,以该年级总人数除以二。(例如大二总人数为60人,
除以二,则每位导师应有30人)。
6、导师课无加退选。
7、 未依规定选导师课者,视同自动放弃自由选择导师之权利,由系上指定分发。
(二) 研究部
1、 研究部学生之导师因属性与大学部不同,故由系上指定分发。
2、 分发方式为:
(1) 硕士班一、三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9学年度为林美香老师担任导师)。
(2) 硕士班二、四及以上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9学年度为刘维开老师担任导师)。
(3) 博士班全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9学年度为彭明辉老师担任导师)。
3、 导师课无加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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