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niefly (麻烦事真多)
标题[转录][公告] 今日(4/8)宿管会过程
时间Thu Apr 9 08:48:58 2009
※ [本文转录自 bonniefly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辣死了")
标题: [公告] 今日(4/8)宿管会过程
时间: Thu Apr 9 08:47:38 2009
作者: moonhuang (勋) 站内: NCCUSP
标题: [公告] 今日(4/8)宿管会过程
时间: 2009/04/09 Thu 03:36:39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我代替罗羿会长去参与宿管会的会议
议程昨天已由权益部公告,同学们也有发现许多争议点
於是在这里整理今天的会议过程与结论在这里给大家参考
再给同学参考一下今日议程:
http://nccu.edu.tw/93101058/26thdorm.rar
今日会议的完整录音档:
http://www.sendspace.com/file/vqzd8s
(共两小时38分,145mb)
今天出席的学生代表除我之外还有一名研学会代表跟五名宿服会代表
讨论事项
第一案:庄敬二、三舍及自强七、八舍宿费调整案
针对这项最多人关心的议题
学务处说明简单条列如下:
1、关於那份由於填答人数不到100人被认为样本数不足的问券,学务处提出是给有意愿住
宿者选填的。且当初参观庄三舍的同学也是开放同学报名,不过实际参观人数有低於报
名人数。
2、庄二、三的11000以及自7、8的7500元的计算方式:
a)庄二、三分别得整修经费为2500多万(庄二为预估值);自七、八舍共需约
26500000元
b)以往政大对於宿舍建费的分摊原则是用十年给学生分摊,这次考量到经济不景气
学务长争取成15年分摊(台大为12年分摊),则为每学期每人12459元
c)衡量过後再调降为11000元
d)学务处再三强调这次的宿费并非调涨,而应看作一个新宿舍的新宿费。
3、庄二、三舍为申请分发。
3、在之前学务长发的全校信"宿费不调涨的可能性"中附上了一份问券,共1361位
学生填答。填答状况之前有同学贴在G版这里再附上给同学参考:
http://osa.nccu.edu.tw/files/dorm980407.pdf
学务处指出本来因应宿费每年均有重大亏损的情况下(今年面临6000万财务紧缩
导致1400多万亏损),本应全面调涨宿费,但为避免影响学生生活,就希望藉由
问券中提到的方式来做"节流",以达到不调涨宿费的目标。
4、所以总的来说,学务处认为根本没有"调涨"宿费,而是针对庄二三以及自七八这两个
"新的"宿舍做出新收费标准。
我的疑虑为
1、在床位大幅减少以及品质提高的状况下,订立较高的新宿费是合理的。但在调涨宿费前为何
没有举办公听会或者说明会?像学杂费的调涨都会举办,宿费的调涨也应该比照办理。
住宿组则回应虽然时间紧迫,但若同学提出此要求会回去讨论看是否能尽快召开。
2、庄敬二、三舍进行了大修,调整宿费还说得过去。但是自强七、八舍的整修项目就不是
这麽重大。我今天在设计公司报告完自强七八舍的整修计画後请他们将报告的ppt放
在学校网页上,刚刚去住宿组网页也看到了,付给大家看一下:
http://osa.nccu.edu.tw/files/980408.ppt
可以发现有很大一部分放在景观的调整,所以必须性也许还有讨论的空间。
当然最後第15页的12项整修项目是有必须做的。
最後表决结果是
通过了宿费调整案
我个人疑虑如前两点所以没有举手,但宿服会与研学会共六名学生代表则一致同意。
第二案:调整男硕博士生单人房之间数案
通过方案二:男硕士生减少15床挪给男博士生以平衡住宿率
此案并没有太多争议与讨论
第三案:硕、博士班宿舍暑假未住宿、但下学期(981)申请续住者,今年暑期清空寝室
案
这个提案主要是因应学士班床位短缺,但暑假时常会有营队与在职专班的住宿需求,所以挪
用硕博士班床位。
此外特别提到虽然提案说明中提到"未依规定清空者,物品将以废弃物处理",但事实上还
是会放进储藏室以供同学认领
最後认定这项是"行政措施",
住宿组直接执行即可无需宿服会表决通过。
第四案:「学生宿舍留宿亲友申请办法」第六条条文修订案
提案内容为将每日宿费由100元固定收费调整成"依短期住宿规定之每日收费标准"
在场代表一致通过
第五案:各宿服会活动经费分配修订案
提案内容为取消每年每床250元的补助,改采申请活动经费之模式。
此外宿服会仍保有40000元之周转金
通过本案,在场代表一致同意
第六案:学士班新生及庄敬二、三舍住宿志愿服务案
提案内容为新生以及庄二、三住宿生需要作每学期1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需同意从事此
志愿服务才具有申请资格。
我的疑虑如下:
1、提案说明的第一点提到这是"部分国外名校申请需具备之经历"。但这难道会是"住宿
期间从事公共服务"的要求吗?应该也只是"服务时数"或者是志愿服务的证明吧。那
既然都已经有服务课程的设计了,是否还有增加宿舍服务的必要?或者可以和服务课程
作结合(例如抵免)。
2、第三点说明提到"需同意志愿服务,才能完成申请作业",我认为此种强制性的"立场
"是否有缺妥当?毕竟就像学务长提到希望学生可以成为"独立自主的社会人"。那麽
又为何要有强制性的立场呢?上一次的宿管会以及学务会议已经通过了记点的奖励机制
,来鼓励学生去进行相关的服务,是否可以不要强制进行劳动?
住宿组与学务长答覆简单列如下
这项提案最主要是希望培养同学公共服务的精神。一些国外学生动辄一两百小时的服务
时数。
由於是针对要申请的庄二三舍,所以并不是强制要志愿服务。那不愿意作服务的就不用
来参与庄二、三的申请。
於是我的疑虑还包括那为什麽要全部新生都必须作志愿服务?这不就算是强制了吗?(一定
有住宿需要的新生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最後投票我投反对票。
但最後依旧
通过了此案,当中宿服会共4名代表赞成。
第七案:学士班各系旧生(大三、大四)床位核配计算方式调整案
这就是相关於一开始同学在G板上纷纷扰扰的案子。这次的提案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避免某些
系所因为比例低而出现0床的窘况,而改采全大三大四统一乱数分配。
讨论过程同学可以参考录音档的1:47:30~2:05:40的部分
在这里我将最後通过的决议条列如下
一、确定给予现任大二当初没有递补到宿舍的64名女同学优先分配权利。
二、确定拨98床给与大三、大四的男生。但若最後有出现空床由大一优先递补。
三、本统一乱数抽签分配的方法由99学年度开始实施(下一次抽签才开始),这次仍旧照
系比例分配。但是各系保障最少有一名可以住宿。
第八案:研拟「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宿舍型塑住宿文化实施办法」及『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宿舍
「文化形塑志工团」设置办法』
投票通过本案
第九案:「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条文修订案
内容请同学参阅议程附件。
投票通过
临时动议:
修订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项
将保障住宿学生由原来的研学会总干事改成研学会总干事与学生会长
声明与建议:
最後我转述了一封同学寄给学生会权益部的信
讲到说由於宿舍抽签时间是在期中考前,一方面准备考试心情紧张又得出外找宿舍相当痛苦
,此外有的房东会要求缴交5、6月的房租
住宿组部分回应说之前就是有太晚才抽签导致学生太晚而无法及早出外找房子
不过会考量将抽签日期稍微延後一礼拜 放到期中考之後
以上
如有问题或者其它与会代表有补充欢迎指教
国务院议员 外交三 黄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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