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NIEYA (红豆小老人)
看板NCCU06_LawLt
标题Re: [公告] 我们的未来.........................
时间Sun Mar 15 23:27:04 2009
关於「我们的未来」这件事,我的看法和前面几位同学提及的相似。在考试科目方面
,取向立意究竟为何?用来筛选适合的司法人员或者认证律师执照的国家考试科目势必会
影响将来的司法体质,而这些人也被期许着有多方面的思维以应付社会面向。然而我认为
诸如法官等国家人才,是需要更高的道德操守及开阔的心胸和丰富的阅历见识才能胜任,
不是增加考试科目或提高科目比重就代表扩充司法人员的完整性及适用性。
也因为法律人才对社会有一定的重要性,因此在法学教育上更不容草率忽视。然而法
律科目众多,如果要全部修习完毕,进而内化,并健全身、心、灵以期和社会接轨,也许
得等同医学院念完七年,才是一个全方位的法律人。
但如果司法考试改革能避免这些盲点和弊端的衍生,我不介意促进新制考试的改革,
但在考试科目方面太过偏重商法领域,是否忽视掉对实务上很重要或其他广大层面被应用
的法律?另外,在100年实施的时点,考生大多是已经循着旧制考试准备的高年级学生
,在大学生涯的规划可能只剩下一年或一年不到,这样只是让考生应付考试科目而囫囵吞
枣,我也不愿因为剩余时间的紧迫而让自己的学习是因考试取向而取舍,而错失获取其他
课堂上得到的知识或课外活动经验。因而我认为,至少须有过渡期间的衔接才能汰旧换新
。
除此之外,也许考试制度会影响我们这群现行体制下的学生,但将来这群学生影响的
可能是更多人的未来和此後的人生,因此在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或是选拔合格的司法人员时
都更应审慎,除了改革考试体制外,法学教育的内涵也许是我们更应学习的态度,除了期
许法律人在各个领域发光发热外,也要持着自爱自律的高道德操守认知,不要让法律沦为
操纵人民倚赖信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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