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mo (小强)
看板NCCU06_LawFl
标题Re: 林俊益老师刑诉课辅
时间Tue Jun 16 11:06:02 2009
请尚未把课辅拟答寄给我的同学
在今日将负责题目的拟答寄给我
再次提醒 这次开始同学就学号後两码
以括号内的题号为准作答
例如学号96xxx030的同学 就写9.(30)这题
而20之前、38之後的同学本次就无需作答
再次提醒again
请不要把拟答直接贴在信件中寄给我
请用word附档寄 标题要打上学号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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