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 (半年为期)
看板NCCU06_LawFl
标题[公告] 陈洸岳老师物权课辅
时间Tue Dec 25 17:29:14 2007
※ [本文转录自 NCCU06_LawHa 看板]
作者: pleas (半年为期) 看板: NCCU06_LawHa
标题: [公告] 陈洸岳老师物权课辅
时间: Tue Dec 25 17:25:45 2007
一、课辅时间:1/8(二),18:30
二、地点:资讯大楼教室140006
三、作业缴交时间:课辅时
四、题目如下:
一、甲、乙共有二层房屋一栋,应有部分各二分之一,双方约定一楼部分由甲管理
使用,二楼部分由乙管理使用,未定分管期限。嗣甲将一楼部分出租与丙开设商店
,乙见甲可获得高额租金,要求改定分管范围,为甲所拒。请附具理由说明下列问
题:
(一)乙得否随时终止分管契约?
(二)於分管契约存续中,乙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诉,请求将一楼部分分归其所有,
法院应为如何之判决?
(三)甲乙如合意终止分管契约,乙得否主张丙无权占有,请求其返还房屋及依不
当得利之法律关系,请求其返还占有使用房屋之利益於己?
二、甲、乙、丙共有一笔土地,应有部分各为三分之一,甲乙未得丙之同意,将土地
出租与丁,丙诉请丁返还共有土地与共有人全体,丁主张伊与甲、乙订有租约,依土
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之规定,其效力对丙亦有效力,此项主张是否妥当?
三、甲与乙缔结土地买卖契约後,甲先交付土地予乙使用,而乙将该土地借丙经营停
车场,试问:
(一)甲可否向丙主张返还土地之占有?
(二)若乙因迟延给付价金,甲依民法第二五四条解除契约,则甲可否请求丙返还土
地之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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