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odyjeng (美乐蒂郑)
看板NCCU06_Eco
标题[闲聊] 高点退我钱来!!
时间Fri Apr 4 16:48:48 2008
现在才波这篇文似乎有些太晚,但是只有现在才有时间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完整的写出来。(其实心苹老师很早之前就希望我能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波在板上,也希望之後如果有同学或是学弟妹如果有问题的话,不要担忧,尽管去扞卫自己的权利吧!) 如果以後有学弟妹遇到这个问题,直接跟我拿当时申诉函当做范本吧!!
事情是发生在今年的大约4~5月左右。我是在2007年9月5日报名高点补习班的全修班(经济、微积分、统计,一共三科),在补了一半的统计学之後,因为学校课业繁重,在加上对未来有另外的规划,渐渐地不往补习班跑,心生了退费的念头。於是在今年的5月跑去高点要求退费(而且我还有找一位打网球的同学一起去,与比较高壮的同学一起去勇气也比较大!)
先说明一下我的情况:
全修班总金额是34000左右(实际金额有些忘了),我在退费之前一共缴了19500元就没有再缴了,因为我只先上一科统计,单科金额是15000元,於是在不急着缴钱的情况之下,就只缴了19500元。
但是,就如同大家的反应一样,高点还真的不让我退。当然,他是用所谓的「退费期限」来说明他们的作法。他们说:『依照教育部在9月2日所公布的退费规范,你现在来要求退费,我们无法退你钱。但是,我们可以将你要求退费的金额转成高点的学费,你以後在我们高点相关机构上课就可以抵免』等等的一堆官方说法想要塘塞我。他们认定我报名日晚於九月二日,所以只能适用新法,在依照新法加上他之下我居然退无半毛钱。我统计系的同学头脑很清楚,他问那位退费的柜台小姐:『如果有新旧法之分,既然旧法法对消费者比较有利,应该就有旧法优於新法的相关规则吧
!』
没想到柜台小姐居然回我们一句:「法律没有所谓的新法旧法,连这个都不懂吗?」对於政大的学生而言,我听到这句话是很生气的!政大学生怎麽可以被一个柜台小姐羞辱呢!(没有歧视,但是互相尊重是必要的!)一回学校,马上就与法律系的同学讨论我的情况,我挺好运,我同学居然是有在高点打过工的,对於高点的运作情况算是熟悉,於是他就开始帮我写申诉书,然後我在将这封申诉书记到教育部。法律系的同学是这麽说的:「每一个单位都有一个大头,补习班最怕的就是教育部了,不用与高点吵,找教育部最有效率!」
後记:
当教育部收到我的申诉书之後,随即与我通电话了解来龙去脉,并且也认为高点必须要还我4500元。教育部去函到高点之後,我立即就接到高点的电话,说4500元马上可以退还,并且要与我签和解书,请我就此不要再追究这件事情。写到这边,法律系同学确实说的对:找教育部最快!
最後感谢心苹老师,法律系系友强哥,统计系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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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69.15
1F:→ melodyjeng:2006年9月报名才对 去年4~5月与高点对峙的! 04/04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