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ter2230 (阿布阿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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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96-98学年度大专毕业生至企业职场实눠…
时间Tue Oct 5 10:36:26 2010
教育部推广「96-98学年度大专毕业生至企业职场实习方案」
鼓励
96-98学年度毕业之大学部校友踊跃参与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为96学年度至98学年度本国籍毕业生(不含研究所毕业生),其中曾经
参与96学年度至97学年度大专毕业生至企业职场实习方案(第一阶段方案)者,不得参加本
(第二)阶段实习。
二、实习薪资由实习机构与实习员自行商订,并依据教育部规定其薪资不可低於两万两千
元。教育部补助实习机构每人每月新台币一万元,每人最多补助六个月,未达六个月以实
际工作月数计算,一个月以三十日计算。
三、实习期间为99年9月1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实习员可於即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
上网填写个人履历供企业媒合需求人才。填写网址如下:
http://968.lhu.edu.tw/。
四、此实习方案之企业对象包含教育基金会及非营利机构(不含学校及政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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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62.95
※ 编辑: hunter2230 来自: 140.119.62.95 (10/05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