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x03 (jix03)
看板NCCU05_PA
标题[情报] 预官 重要事项
时间Fri Mar 6 14:07:33 2009
一、成绩达选填官科及入营梯次之公告最低标准者,始具选填官科及入营梯次资格。
二、成绩达选填官科及入营梯次之公告最低标准之考生、尚未履行兵役义务之博士班
毕业生,志愿参加义务役预备军官甄选及民国90年(含)以前考取预备军官申请
并入民国98年入营者,
应於民国98年3月19日零时至3月30日下午5时止自行至国防部
网站(网址:
http://eseocd.mnd.gov.tw)选填官科(专长类别)及入营梯次(
申请并入营者,仅得选填梯次),
经确认无误後完成列印(列印志愿卡一式3份)
及签名作业,於3月31日下午5时前将志愿卡送所属校院,所属校院将缴交之志愿卡
核对无误後,由承办教官(专责人员)签章後,乙份退还考生,自存乙份,乙份於
4月13日前(邮戳为凭)送考选委员会办理复审作业。
三、成绩达选填官科及入营梯次之公告最低标准者,请审慎选填,经完成官科及入营梯 次列印作业後,即不得再申请官科、入营梯次及体位资料变更。未能於98年3月30日
下午5时前完成选填作业者,视同放弃选填资格,不得申请延长选填作业。
四、符合公告得选填预备军官最低合格分数(非录取标准)者,得依志愿选择预备军官或
士官;符合公告得选填预备士官最低合格分数(非录取标准),但成绩未达得选填预
备军官最低分数者,仅可选填预备士官。
五、博士班毕业生完成报名程序後,经审查符合考(甄)选资格标准者,由所属校院册送
考选委员会复审合格後,选训为义务役预备军官(不需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者视
同放弃,依法徵服其应服之兵役。
六、选填官科(专长类别)及入营梯次限制规定:
(一)当年所选官科(专长类别)仅区分一梯次时,依招生简章公告规划之梯次入营。
(二)选填该官科(专长类别)梯次入营人数超过招生简章公告录取梯次入营人数时,
依考生成绩绩序与志愿核定入营梯次。
(三)选填及分配之入营梯次一经决定,不得变更。
请大家注意记得时间罗 希望大家都有爽官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20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