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ity077 (慧湘)
看板NCCU05_HISTO
标题[系办公告]学分费缴交通知
时间Wed Oct 20 14:52:21 2010
请以下同学尽速至系办领取学分费缴费单
缴费期限为11月5日
逾期未缴交者,依<学则>第十九条
硕、博士班学生修读硕、博士班及学士班科目者,应依规定缴交学分费。
全校学生均应依规定缴交资讯设备使用费。
凡使用外文中心之语言视听设备之学生,应依规定缴交语言设备使用费。
前项费用逾期未缴纳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94103004、
9410305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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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