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ity077 (慧湘)
看板NCCU05_HISTO
标题[公告] 系办公告
时间Wed Sep 17 15:19:27 2008
※ [本文转录自 NCCU08_HISTO 看板]
作者: charity077 (慧湘) 看板: NCCU08_HISTO
标题: [公告] 系办公告
时间: Wed Sep 17 15:17:06 2008
一、超修原则:
1.大学部二年级以上同学修习1-2个学程或辅系:同意超修2学分。
2.大学部二年级以上同学修习1个双主修或3个以上学程或辅系:同意超修4学分。
3.大学部二年级以上同学修习2个双主修或1个双主修加上1个以上学程或辅系:同意超
修6学分。
4.大学部一至四年级同学因特殊因素:授权系主任视情况核定超修学分。(必要时得
要求检附证明文件)
二、减修原则:
1.大学部四年级同学毕业学分已足够,因工作、准备出国深造或研究所等因素:同意
减修2学分。曾超修学分者,不得申请减修。
2.大学部一至四年级同学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因素:授权系主任视情况核定减修学分。
(必要时得要求检附证明文件)
本案经97年9月15日系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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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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