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miss (有志者事竟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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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申请「教育部核发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 …
时间Thu Sep 8 11:59:4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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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miss (有志者事竟成阿) 看板: NCCU02_Eco
标题: [公告] 申请「教育部核发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侨生助学金」注意事项
时间: Thu Sep 8 11:59:03 2005
受理对象:依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来台就学之侨生(不含研究生、延修生、缅甸自费
生)。
申请日期:94年9月13日至9月28日。
申请方式:请自行上网
http://osa.nccu.edu.tw/oversea/doc_oversea_s1_2.doc下载申
请表格或至侨辅组领取,填妥後需亲自将申请表送至侨辅组初审。
检附证件:
1、正式海外财务证明或清寒证明。
2、家长在台定居,其上年度经核定符合综合所得税证明或税捐单位证明其全户年度所得
清单影本。
3、二年级以上者,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平均及格,操行平均80分以上之成绩单。
补助金额:每月新台币2,800元计,按月支给,支给年限为1年(94年9月至95年8月,但应
届毕业生至95年6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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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4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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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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