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校办理「96年度亚太大学交流会(UMAP)交换生台湾奖学金」相关事宜,敬请 查
照。
说明:
一、依国立台湾大学96年4月17日校研发字第0960011687号函办理。
二、该奖学金(办法请见附件一)系提供给台湾各UMAP会员校荐送至国外UMAP会员校(名
单如附件二)之交换学生申请,贵单位倘有符合资格之荐外交换学生(含校级与非校级)
,请鼓励其踊跃申请,本校将推荐至多5人参加全国甄选。
三、申请资格:
(一)本校96学年度将赴国外UMAP会员校交换就读之中华民国籍学生。
(二)上学年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者。
(三)通晓外文:英文或日文(英文能力须达TOEFL 237分/ iBT 92分或者IELTS 6.5以上
者;若交换学校以日文为主要语言,则日文能力须达於相当日文检定考二级之程度)。
四、有意申请者须备妥以下文件於96年5月15日(星期二)以前送国交中心合作组(国际
大楼五楼)汇办:
(一)个人申请表(如附件三)
(二)英文之在学成绩单及排名证明
(三)两年内英文或日文语言能力测试成绩单影本
(四)交换学校录取证明影本
(五)身份证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六)自传(中英文或中日文)
(七)学习计画书(中英文或中日文)
(八)系所教授推荐信乙份(中文或英文)
(九)其他才能证明或个人作品(可选择性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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