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ahh5 (我想胖~!!)
看板NCCU04_PSYCH
标题[情报] 文化盃参赛资料
时间Sat Oct 30 00:49:04 2004
国立政治大学第三十八届文化盃合唱比赛实施要点
一、主办单位:学生事务处.课外活动辅导组。
二、协办单位:各系所学会、振声合唱团。
三、目 的:倡导音乐教育、培养学生音乐志趣,提升本校艺术气息。
四、参赛单位:以学会(系、所)、在职专班为单位组队参加,每学会(系、所)
、在职专班组一队,每队不得少於十二人(指挥、伴奏除外,指挥必须为本系所学生)。
五、报名日期及地点:自即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五)止,在课外组报名。如报名队数未达全校系所之半数时,停止举办。
六、抽签日期及地点:九十三年十月廿五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十分,在风雩楼第一会议室举行,逾时由主办单位代抽,缺席单位不得有异议。
七、比赛歌曲:1.指定曲一首-政大校歌(不得更改旋律、歌词,违反者经
多数裁判决议,得取消本届经费补助及下届参赛资格)。
2.自选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宗教歌曲、民谣等(各参赛单位请将自选曲谱印制六份於报名时缴交课外组)。
八、计时标准:含上下台,不得超过九分钟(上台自主持人报幕第一位同学出现舞台始为计时开始;下台自最後一位同学离开阶梯台止为计时结束),违反规定者,每超过三十秒扣总分二分,三十秒以内扣总分一分,以此类推,故意拖延时间,经过半评审决议者,取消下届参赛资格)。
九、比赛时间:九十三年十二月四日(星期六)下午一时十分至六时五十分。
十、比赛地点:本校四维堂。
十一、评 审:由学校聘请合唱音乐专家学者担任。
十二、评分标准:音乐诠释35%、和声与平衡35%、台风及表情10%、指挥10%、伴奏10%。
十三、经费补助:每参赛单位补助新台币肆仟圆整。
十四、录取名次:第一至第六名各录取一名
(若参赛队伍超过25队,则第六名增额录取四名);
最佳指挥三名、优秀伴奏二名。
十五、奖 励:
第一名颁奖金壹万元整,奖盃乙座;第二名颁奖金柒仟元整,奖盃乙座;
第三名颁奖金伍仟元整,奖盃乙座;第四名颁奖金肆仟元整,奖盃乙座;
第五名颁奖金参仟元整,奖盃乙座;第六名颁奖金贰仟元整,奖盃乙座;
最佳指挥各颁奖牌乙面;优秀伴奏,各颁奖乙面,限本系学生担任者。
十六、报名後未参加比赛者,取消下届参赛资格。
十七、违反本办法者,取消得奖名次及相关奖励。
十八、本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适时修订补充之。
十九、本要点陈请 校长核准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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