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some (欲练神功必先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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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何赖杰&朱石炎老师刑诉课辅
时间Mon May 21 17:06:09 2007
5/23(三)12:10~14:00在综合270410
这个礼拜主要讨论审判
请同学先阅读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下)第十九章的部分,以及下面几篇文章:
1.何赖杰,2005,04, “论刑事审判之「合理期间」,” 本土法学杂志, No.69,
pp.120-130.
2.何赖杰, 2000.02, “以诉讼时间过长之事实做为刑罚量刑之事由—评台湾高等法院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七)字第一七四号刑事判决,” 月旦法学杂志, No.57, pp.181-187.
3.林俊益,2006,12, “论准备程序有关证据能力争议之调查--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
上字第七二七四号判决之阐析,” 月旦法学杂志, No.139, pp.247-257.
4.何赖杰, 2002.02, “刑事法院组织不合法之程序瑕疵—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
第一八七七号判决评释,” 台湾本土法学杂志, No.31, pp.95-102.
5.何赖杰, 1999.10, “免诉判决之证据调查与上诉利益,” 台湾本土法学杂志, No.4,
pp.128-132.
并请先准备以下题目:
一、 审判长甲在被告乙杀人案件辩论终结前,问被告乙要不要陈述。被告乙答称已
经陈述过,不必再陈述,此时乙之辩护律师丙却当场表示乙未犯罪请给予乙无罪判决。
接着审判长甲宣示辩论终结。问本件所进行之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试说明之。
(91年司法官第二题)
二、 乙为同学,租住於同一地址;某日,甲发生车祸,致人於死;唯恐判罪影响学
业,乃擅自取用乙之身分证,以乙之姓名至警局自首;果然蒙混过关,移送书记载乙为
犯罪嫌疑人。及至检察官侦查,甲亲自到庭应讯,检察官未查觉姓名之误,起诉书因循
记载被告姓名为乙;迨至第一审审判,甲如法炮制,仍以乙之姓名应讯;故第一审判决
书判决乙有罪。第一审判决书送达,由甲收受判决;甲以乙之姓名提起上诉,并到庭辩
论;第二审审理时始发觉上述冒名情形。问:第二审法院应如何判决?理由安在?
(94司法官第四题)
三、 甲顶替实际犯罪之乙,於侦查、审判中均自白犯罪,经法院判处甲罪刑确定。
起诉丙犯罪,审判中丁冒充丙应讯受审,法院不察,亦判处丙罪刑确定。以上两案各应
如何救济?(93律师第四题)
四、 免诉判决属於形式判决,是否具有实质的确定力?其他的形式判决是否相同?
试说明其理由。(85第二次司法官第二题)
五、 裁判经宣示後,究应赋予如何之效力?此项效力之於判决、裁定是否相同?又
,何谓判决原本?何谓判决正本?判决原本若有错误,得否予以更正?其正本与原本不
符时,应如何予以处理始属适法?试就相关法理详予说明。(88律师第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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