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U04_LawHa 板


LINE

第六次上课时间11/30(四)晚上7:00~9:00 并请注意第七次上课时间在隔天12/1(五)晚上7:00~9:00 地点都在综合270408(如有更换另行通知) 请来上课的同学先预习林钰雄老师教科书第七章及第八章的部分 并请自行预习刑法有关竞合论的部分 如果可以的话也请参考林俊益老师教科书有关案件单一性同一性的部分 此外何老师说要检讨期中考题目,所以请同学带一下期中考的题目 修朱老师课的同学也带一下期中考题目,顺便检讨一下 另外有几个题目也请先行思考一下: 一、 某甲於数年前为报仇透过管道购得制式手枪一把。半年後遇到仇人某乙,当场持 枪将某乙杀害。数日後,某甲遭遇警方临检查获该枪,检察官侦查後以「未经许可持有枪 炮」之罪名起诉某甲,并於同年遭法院判决有罪确定。後检察官发现某甲另有持该枪杀害 某乙之事实,遂向法院起诉某甲杀人罪。 (一) 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项规定检察官起诉时须於起诉书内记载「犯罪事实」,试 问此「犯罪事实」之意义为何?此一记载在诉讼上有那些功能? (二) 设法院於民国95年6月就某甲遭起诉杀人罪判决。试问应如何判决方属适法?设 法院於同年8月判决,结果是否相同?(95律师第四题) 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检察官就犯罪事实一部起诉者,其效力及於 全部」,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又规定:「法院不得就未经起诉之犯罪审判」,二者所指为 何,试申其义?倘甲以一状诬告乙丙二人,检察官若仅就甲诬告乙之部分起诉,法院应如 何审判?甲若先偷窃乙之财物得手後,又再起意偷窃丙之财物,检察官仅就甲偷窃乙之部 分起诉,法院又应如何审判?(93司法官第三题) 三、 检察官以张三涉嫌於民国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一级毒品,而依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五条第一项之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一级毒品罪嫌,提起公诉。法院经审 理结果,认为张三尚无贩卖之意图,但於持有中有运输之行为,系触犯同条例第四条第一 项之运输第一级毒品罪。於此情形,法院应如何裁判?是否有变更起诉法条的问题?请说 明之。(92律师第四题) 四、 检察官以甲系各别起意,犯有行使伪造私文书及诈欺之罪嫌,予以提起公诉。第 一审法院审理後,就行使伪造私文书部分判处罪刑,甲对此判决声明不服,主张其为无罪 而提起第二审上诉;检察官则以第一审法院置已起诉之诈欺部分於不论,系已受请求之事 项未予判决为由,亦提起第二审上诉。第二审法院审理结果,认甲及检察官之上诉均属有 理由,乃将第一审前开之判决撤销,改判谕知甲诈欺之罪刑,另就其被诉行使伪造私文书 部分谕知无罪之判决。检察官对此无罪判决,以其有应调查之证据而未予调查之违背法令 ,提起第三审上诉。第三审法院认检察官之上诉为有理由,并以伪造私文书与诈欺两罪有 方法结果之关系,属裁判上一罪,遂将第二审判决全部予以撤销发回更审。 试问:第二、第三审如此之判决是否适法?试就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暨其法理详予说明 。(91司法官第三题) 五、 试就下列事实,讨论有无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之适用,并说明法院应如何判决? (一) 检察官以被告犯窃盗(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一项)及伤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 一项)罪嫌起诉,法院审理结果认应成立准强盗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二) 被告甲男骑车自乙女背後抓乙女之手,乙女误以甲抢劫报警,检察官以抢夺未遂 罪嫌(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起诉,但法院审理後,认应成立强制猥亵罪(刑法第二 百二十四条)。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条文: 「前条之判决,得就起诉之犯罪事实,变更检察官所引应适用之法条。」(90律师第二题) 七、 检察官以被告甲系一行为而有触犯伤害及恐吓取财之罪嫌,将甲提起公诉。第一 审法院以甲所犯伤害固属事证明确,但被诉恐吓取财部分则属犯罪不能证明,且伤害罪与 未经起诉而犯罪足以证明之杀人未遂间,有牵连关系,因并与审理,而从一重谕知甲杀人 未遂罪刑之判决,并将甲被诉恐吓取财部分於理由内予以说明,不另为无罪之谕知。甲对 此判决之有罪部分声明不服,提起第二审上诉。第二审法院,认甲被诉之伤害罪系属不能 证明,即予谕知无罪之判决。至恐吓取财及杀人未遂部分则认其罪证明确,且系各别起意 ,遂就此谕知杀人未遂及恐吓取财罪刑之判决。甲对杀人未遂部分之判决,表示不服, 提起第三审上诉。第三审法院以甲杀人未遂部分尚有应调查之证据而未予调查之违法,且 认其与伤害、恐吓取财罪间均有牵连关系,乃将第二审判决全部撤销,发回更审。 问:第二、三审法院如此之判决是否适法?(89律师第一题) 八、 甲自民国八十八年三月一日起基於概括犯意,连续多次窃取他人之财物,而於同 年五月一日再次行窃时,当场被警查获移送侦办。甲未经羁押,而检察官於同年五月十日 将甲於此段期间之窃盗行为,以其有连续窃盗罪嫌提起公诉;但甲仍本於同前之概括犯意 到处行窃,迄未稍止。第一审法院於同年五月二十五日辩论终结,认甲自同年三月一日 起至五月十日止,确有窃盗犯行,遂於同年六月一日宣示判决,处甲以连续窃盗之罪刑, 并於同年六月五日送达判决正本由甲亲自收受,甲甘服该判决,检察官亦未提起上诉,该 判决於焉确定。嗣於同年六月二十日,甲再度被查获前述同年三月一日起至六月二十日止 之窃盗犯行,检察官复将甲於同年五月十一日起至同年六月二十日止之该等窃盗行为,以 连续窃盗罪嫌向同一法院提起公诉。问:该法院若认其罪证明确时,究应为如何之判决? 试就相关法理详予说明。(89第一次司法官第四题) 九、 检察官以甲前後所犯窃盗、重伤罪嫌之间有方法结果之牵连关系,予以提起公诉。 第一审法院审理之後,判处甲以窃盗之罪刑,至於重伤部分则未予置理。甲对此窃盗部分 之判决声明不服,提起第二审之上诉。第二审法院审理结果,认此窃盗部分犯罪不能证明 ,乃予撤销改判谕知无罪;但认重伤部分系第一审起诉效力所及,且应成立犯罪,而予谕 知重伤之罪刑。检察官与甲对此第二审判决均表不服,提起第三审上诉。试问: (一) 第一、二审之判决是否合法? (二) 法理上,检察官与甲究竟应以如何之理由提起第三审上诉,始属正当? (88司法官第四题) 十、 检察官以某甲犯诈欺、伪造文书两罪提起公诉,第一审就诈欺谕知有罪,伪造文 书谕知无罪。被告对诈欺罪上诉,检察官未就伪造文书部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发现被 告诈欺与伪造文书皆有罪,且二者有牵连犯关系。此时,伪造文书部分业已逾上诉期间。 问上审法院应如何判决?(87司法官第四题) 十一、 检察官以甲持伪造之支票向乙诈购物品之此一事实提起公诉,第一审法院认甲确 有诈欺犯行,乃予判处罪刑,甲不服,就被判了诈欺部分提起第二审之上诉。第二审法院 认甲并无不法所有之意图,乃撤销该第一审判决,予以谕知无罪;但认甲有伪造支票之行 为,因而另判处其伪造有价证券之罪刑。检察官及甲均以第二审系就未经上诉事项之伪造 支票事实予以审判为由,提起第三审之上诉。问:此项第三审之上诉是否有理由? (87律师第三题) 十二、 连续犯、牵连犯其一部犯罪事实系告诉乃论之罪而未经告诉,若他部非告诉乃论 之罪已经判决确定,告诉权人复对告诉乃论部分提出告诉,试问检察官应如何处理? (86律师第二题) 十四、 何谓同一案件?试申其义。(85第一次司法官第一题) 十五、 决定犯罪事实是否同一,其在诉讼上具有何机能?试说明之。(81司法官第一题) 十七、 某甲驾驶计程车不慎,撞倒由乙驾驶後座搭载某丙之机车,致某乙与某丙均受轻 伤,某乙告诉某甲过失伤害,经起诉并判决某甲无罪确定後,某丙又告诉某甲过失伤害, 并由检察官向同一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应为如何之判决?理由安在?试请详述之。 (77律师第三题) 二十、 甲骑机车沿公路尾随乙所骑机车之後,而着手窃取乙所有置於机车後座上之财物 时,不慎将乙之机车擦撞倒地,致乙死亡。检察官以甲触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一项之窃 盗罪(最重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项之过失致人於死罪( 最重本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将其向管辖法院提起公诉。乃第一审法院对甲仅就过 失致人於死罪部分谕知罪刑,而漏未审判窃盗罪部分。检察官遂专就窃盗罪部分,以漏未 审判为理由,提起第二审上诉;惟甲则甘服法院对其过失致人於死罪之判决,并未声明上 诉。试问第二审法院对检察官之本案上诉,究应如何审理判决?理由安在?又於第二审法 院对本案为审理判决後,当事人可否再对该判决提起第三审上诉?理由安在?试分别申述 之。(75司法官第三题) 二十一、 甲强取(盗)乙、丙之财物,并於得手之际,故意当场将乙、丙杀害。继又遗 弃乙之屍体於荒郊,以图灭迹;复另移置丙之屍体於丁家中,以图嫁祸。嗣检察官仅以甲 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杀人、及同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项强盗之罪嫌,将甲向 管辖之地方法院提起公诉。试问:该地方法院对於本案,究应如何审理判决,始为合法? 对於本案,其所得审判之范围如何?理由安在?试申述之。(75律师第二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25.105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abyMo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