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bestion ( )
看板NCCU04_LawHa
标题Re: 4月28日刑总课辅录音档
时间Sun May 1 01:21:34 2005
※ 引述《wavepa000 (幸福就是吃饱饱却不会胖!)》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CCU04_LawFl 看板]
: 作者: wavepa000 (幸福就是吃饱饱却不会胖!) 看板: NCCU04_LawFl
: 标题: 4月28日刑总课辅录音档
: 时间: Sat Apr 30 14:27:58 2005
: http://s28.yousendit.com/d.aspx?id=1H7BJHTCNW4NH26QM1UOEJO9L2
: 记得按1喔
: 按2会删除要小心~~
: 不知道这样po录音档上来可不可以耶...
: 如果学长觉得不妥我就把他拿掉可以吗???
我个人是觉得这种东西只是帮各位同学作整理的功夫,
其实这种工作以各位的聪明才智自己作也能胜任,
而我们所要学习不仅仅只是如此而已,
很多东西是要透过自己认真的去思考过才能体会,
我们上大学所要学的就是独立思考与批判能力,
若只是一味的去记什麽人怎麽说,而没有自己的想法,
这样的学习只是很表面的或是说只是应付考试而已,
在浩瀚的法学领域这样子的学习是不够的。
而我也深信政大同学也一定能领悟得到,而程度绝对不仅於此。
同学们也正要开始适应没有「标准答案」学习方式,
法学教育所要培养的法律人是能有一套独立的思考模式与论证逻辑,
在思考过程中透过不同面向对事件的观察,训练敏锐的「问题意识」,
发现问题并用说理的方式推衍,进而寻找出一条可能解决的道路。
出路可能有许多种,结论可能因人而异(这也正是人文科学有趣的地方),
但都无碍在思考的过程中自己从中汲取而来的收获。
常常有学弟妹问我这题那题的答案是什麽,
我想我能作的只是提供思考的方向给各位,至於答案是什麽,
我想只存在你们心中,但你不能只有结论而必须负责的告诉大家,
你是用什麽方式得到这样的结论,当然你可以对别人的意见提出质疑,
但是当表达反对看法的同时,也必须对这个问题作过思考,
否则这样的反对只会流於感觉与恣意。
理性的思考告诉我们,对於一种说法不需要一味的全盘接受,
但不能也不该只是不附理由的为反对而反对。
其实课辅上提到的只是很初浅的介绍,这些东西就算没来在书上也能找的到,
很多东西还是要靠各位自己去发掘,各位也一定有能力办到,
而不会倚赖一些外在的辅助工具,或许在刚起步的路上有些吃力,
但透过自己深刻的体会,一定能享有倒吃甘蔗的甜美!
高中时代的「一言堂」时代对各位来说已属过去式,
毕竟在大学时代「独立的思考与学习」,绝对是一门必修的重要学分!
昇峰
--
本篇我就不转录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213.14
1F:推 dudu0304:忍不住要推一个... 61.222.168.178 05/01
2F:推 vicacid:推~是虎虎耶>////< 61.231.86.34 05/01
3F:推 dudu0304:大家真的都很喜欢虎虎耶(吃醋) 61.222.168.178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