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ya2001 (瑄爸 爸)
看板NCCU04_LawHa
标题Re: [问题] 太悲伤了吧...
时间Sun Feb 6 15:21:30 2005
※ 引述《RRphantom (Le Vol D'Un Ange)》之铭言:
: ※ 引述《papaya2001 (瑄爸 爸)》之铭言:
: : 和我所知道的资讯有点差距....
: : 据前阵子和系上陈助教的联系,
: : 她的说法是:
: : 一整个学年的课,即使上学期被当,
: : 不论分数多少,下学期依然可以继续修该门课,
: : 只要下学期过了,下学期的部分就算过了,
: : 只不过要完整拿到一学年的学分,必须再补修上学期的课。
: : 好像没有档修的问题
: 咳
: 话是这麽说没错啦
: 不过在"932初选结果查询"中
: 被当的科目都被打上"鲜红"的档修耶
: 所以........
: 搞不太清楚耶
多猜测,亦无助益。过完农历新年後,直接问系上陈助教即可解惑。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还有另一个疑问
: 根据"法律系大学部学生选课特殊规定"
: "系相对必修科目(适用於本系三组学生)
: 共二十六科,合计98学分,至少应修64学分。
: 2、组相对必修科目(适用於各该组学生)
: 法学组 : 共十一科,合计36学分,至少应修20学分。
: 法制组 : 共十三科,合计34学分,至少应修20学分。"
: 这个意思是不是就说
: "法与资讯"这门课我们不一定要选呢
: (其实我也没有选"法学绪论"耶)
: 就降
问题是,系上目前并无法把所有系相对必修科目开足,
有些课可能两年才开一次,
有些课可能更久才开一次,
即使有开课,通常也只有一位老师开,
时间选择性受限缩,
万一和自己非修不可的科目冲堂,
就会很难取舍。
这也就是「名目上」虽然是「系相对必修科目」,
但是实际上的运作结果,
却几乎成为非修不可的「必修科目」,
除非要冒着延毕的风险,
否则还是能即早修就即早修完。
这是我所理解的,有错的话,再请选课魔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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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68.20
1F:推 RRphantom:我查过课表,"法绪"跟"法资"好像每年都有 61.229.188.135 02/06
2F:推 RRphantom:我是在"全校课程查询"中看的,我也是很不눠 61.229.188.135 02/06
3F:→ RRphantom:清楚啦。 61.229.188.135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