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bunaga4295 (哈 经济学过了)
看板NCCU04_LawHa
标题[新闻]钱汇进人头户 可提「不当得利」民诉解冻
时间Fri Jan 28 15:38:21 2005
2005/01/28 联合报 http://udn.com
为解决民众遭诈骗汇入歹徒帐户的钱款无法提领,行政院金管会虽订有办法,但对象仅限
汇入是伪造帐户,民众汇入的若是人头户而非伪造怎麽办?法界人士建议可针对提供帐户
的人头提起「不当得利」的民事告诉解困。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及地检署检察官表示,诈财集团要求民众汇款到指定帐户,这种帐户大
抵可分为两类,一是开户者身分是遭歹徒伪造冒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一是诈财集团利
用收购的人头开户,两种帐户又以收购的人头户居多。
为解决遭诈财民众汇入歹徒帐户的钱款,被冻结无法提领问题,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
会虽已订有办法,请各金融机购协助发还,但对象仅限开户者身分是遭歹徒伪造冒用的帐
户,收购的人头户要解冻,仍必须寻司法程序解决。
高雄院检人士一致认为,以「不当得利」对「人头」提出民事告诉,是解决这类问题比较
可行且简便的方法,因为被告很可能不会出庭,只要原告举证充分,法官可以迳行一造判
决。
民众提出「不当得利」告诉时,所应提具的证据自然是越多越好,例如汇款单据、报案纪
录等,如果金融机构或治安单位愿意出具证明,获得返还的机会更高。
日前有被害人以「代位请求」的法律关系提出告诉,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邮局应将人头帐户
的款项交由被骗民众代位受领。高雄地院民事庭长陈嘉惠认为,这种方式比较麻烦,因为
被告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职员是否都愿意出面,为被害人担任责任,颇成问题。
--
在爱与不爱间徘徊
http://www.wretch.cc/album/catastroph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18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