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on ()
看板NCCU04_LawHa
标题Re: [公告] 有修苏永钦教授的宪法的请注意
时间Sat Sep 18 23:14:05 2004
※ 引述《JYCL (对自己生命负责)》之铭言:
: 我是文书啦
: 经过上次跟学长姐的讨论呢
: 发现我没有修到苏老师的课
: 所以有修他的课的要注意一下喔
: 你们可能要讨论出来谁要去做共笔
: 再跟其他2组有修那堂课的同学讨论喔
: 在此致上最高的歉意OT2
苏老师的宪法,向来修课同学都会自发性的做共笔
共笔不是最好的学习宪法方式
但或许是「应付」(而非准备)期中期末这类的考试最快的方法
不过一切尊重同学们自主讨论过後的决定
(台大许宗力大法官作院长的时代,还曾经为了共笔制度召集过全法律系同学讨论存废)
我所提供的帮助,将会在下星期二的宪法课辅分析利弊,并且提供一些制作的建议
最後,因为听说周二是练习文化盃的大日子
很有可能在下下周以後的课辅时间更动为周一
但一切将会在下星期二的宪法课辅以及星期三的宪法正课跟各位讨论
谢谢大家,
然後谁能帮我转录到另外两班版呀?
苏老师宪法教学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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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乱世!!!
我找无真理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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