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802 (鱼-我要去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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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寒宿申请及规定
时间Sat Dec 10 22:20:32 2005
94学年度大学部宿舍寒假住宿申请自
12月12日起至12月16日开始申请,
申请网址: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缴费:自
94年12月19日(星期一)至23日(星期五)每日上午九时起至下午五时止,至
行政大
楼五楼总务处出纳组缴交住宿费,逾期不予受理。
寒假迁出日期:自95年1月14日起至95年1月15日(星期日) 下午21时止。
开学迁入日期:自95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八时起开始迁入。
未按规定申请寒宿仍住宿者,一经查获除应补缴住宿费外,并依规
定勒令退宿处分。
如有特殊需求者请检附证明文件(侨外生检附机票证明),迳至生
活辅导组提出申请、缴费。
申请延迁同学原床位如已安排营队住宿,由宿舍教官或舍顾自
行调配,同学不得提出异议。
延迁申请时间:95年1月2日至1月6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受理申请。
申请延迁期限及收费标准:自95年1月16日起至1月18日止,
收费比照营队收费每人每日新台币100元整。
未申请寒宿之同学,其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处理外,其余个人物品
自行置放於原衣柜及书桌抽屉内,黏贴生辅组所提供之封条,唯书
桌桌面及床面应净空清理乾净提供营队学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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