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Abla ( 我是阿布拉)
看板NCCU03_TUR
标题[系办公告] 本系学生重要毕业讯息!
时间Wed Dec 5 17:27:49 2007
外语文能力毕业标准宣导,请务必读完。
特别注意(六)哦!
对象:93(含)之後入学之外院学生
(一) 本校第144 次校务会议确认通过新订「外语毕业标准检定办法」,
办法中放宽语言认定之项目,除既有之英语文外,
并增加阿、俄、日、韩、土、法、德及西语等检定项目。
(二)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对象追溯自94 学年度起经本校录取
之学士班学生,亦即学号为94 开头之学生,均应通过外语文检定。
(三) 补济方式:学生无法达到规定之外语文检定标准者,
得参加校开之进修课程。
(四) 选课资格:必须在参加任一外语检定後,经上网登录,
并附申报表及成绩证明,再由所属学系认定未通过,方具修习资格。
(五) 各语文检定效期限制:依据96 学年度第1 学期教务会议
外文中心报告,学生各项语文检定效期采放宽认定。
(六) 学士班学生入学前即通过检定标准,无论有无效期规定,
只要提出成绩证明文件,均予认定,惟入学前参加检定未通过者,
仍应於入学後参加检定未通过,方得提出未通过之认定。
(七) 外语学院学生则自93 学年度起适用。
(八) 目前外语文能力检定系统正由电算中心修订中,
预计97 年1 月修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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