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chi (政大心理二男公关~)
看板NCCU03_PSYCH
标题[转录]『消除校园菸害』三对三篮球赛
时间Sat Oct 15 15:03:32 2005
※ [本文转录自 NCCU_BasketB 看板]
作者: mousewu (c c ...好开心阿) 看板: NCCU_BasketB
标题: 『消除校园菸害』三对三篮球赛
时间: Fri Oct 14 23:37:04 2005
国立政治大学九十四学年度『消除校园菸害』篮球三对三竞赛规程
一、依 据:依据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补助大专院校办理『校园菸害防治
计划』办法。
二、目的:提升防制菸害知能,提高抗菸与拒菸意识,并提倡校园运动,以维护
学生健康,促进身心正常发展,达到『我运动我不抽菸』的目的。
三、参加对象:凡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包含大学部及研究所之学生)男女皆可参与
此活动比赛。
四、比赛办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自94年11月4日止(每日09:00~17:00,
例假日恕不受理),请欲报名学生至本校体育室索取报名表填妥
後交回。
2.比赛时间:94年11月19日9点。
3.比赛地点:本校体育馆。
4.以系为单位(同队须同系),每人限报一队,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此赛程仅接受报名70队,按报名优先顺序排入赛程,逾70队恕
不受理报名手续。
五、领队会议:
1.抽签:
A.时间:94年11月7日(一)早上9点。
B.地点:本校体育室。
2.凡未派员出席之队伍,由大会代抽之赛程,不得异议。
六、比赛规定:
1.此赛程采单淘汰赛制。
2.比赛期间,凡无故弃权者,或任意更改队员名单,取消该队比赛
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3.若有抗议事件或不服裁判之判决者,均由大会审判委员判定之,
不得异议。
4.各球员须穿着球鞋及大会所发之球衣,若服装不合规定,则取消
该队参赛资格。
5.冒名顶替或资格不符者,均判弃权,出赛时,须携带身分证件,
以备查验(仅限学生证),影印无效,全队若有任何一员未携带
者,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6.球员资格之申诉:对对方球员资格提出抗议,应於两队进行该场
次比赛前提出,被抗议球员须於五分钟内提出有效证明,否则取
消该队比赛资格,不得参加比赛,亦不受理其抗辩。
7.比赛进行中,如对裁判之判决若有异议,则应立即提出,否则不
予受理。
8.各队应以大会通知报到时间向大会报到,如逾出赛时间五分钟以
上者,以弃权论;惟大会所列赛程之比赛时间仍以大会报告为
准;必要时大会得宣布提前或延後比赛,请各队随时注意大会
报告。
七、比赛规则:
1.每队报名限三人参加比赛,其中一人为队长。若因故受伤,则两
人继续比赛,不足两人时则宣判没收比赛,由对方队伍获胜。
2.每场比赛时间为12分钟;若得分先达到15分者为胜队;时间终
了,以较高分之队伍为胜队。
3.得分判定情况如下:(1).罚球中篮算一分。
(2).投球中篮算二分。
(3).三分投篮区投球中篮算三分。
4.比赛时间内每队可暂停一次,另若因球员有明显受伤的情况下,
经由裁判认定後提出暂停处理,其暂停时间均为30秒。
5.比赛开始时,球队逾时五分钟未到场或不足三人时,应判弃权。
6.每位球员有四次个人犯规,投篮动作犯规或团队犯规次数累计
达五次以上时,由对方队伍进行两次罚球(三分线外投篮犯规
罚三球),每进一球算得一分。罚球不论得分与否,发球权即
转换给犯规队。
7.所有发球(不得超过5秒)均须由对方先触球及双足站於三分线
後开始比赛。发球时,球必须传出,不得直接投篮,否则丧失控
球权。每次发球时,均由对方触(摸)球,但触(摸)球时间不
得超过两秒钟(若违犯规定先行警告,再犯则获一次罚球(一
球),并继续获控球权)。
8. 如有跳球情况发生,由防守队获控球权。每当控球权转移时(包
括防守队抢得篮球、防守队抄球,以及进攻队得分),取得球
权的一方均需退至三分线,重新进攻,始可继续比赛;未回三
分线外而攻篮者,得分不算,并丧失控球权。
9. 进攻球队须在30秒内投篮,如有延迟,由防守队控球权。
10.比赛时间由裁判或场边记录员以码表计时,除暂停时间、球员
受伤、或裁决抗议等均须停表外,其余比赛时间一律不得停表。
11.参赛球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比赛前若发现或怀疑对方球
员资格有问题时,可请求裁判进行身份查核,若确实违反规
定,则取消参赛资格,一经判定即为终决,无任何上诉之规定。
12.比赛时间终了时,若得分相同,则采PK制。两队所有球员各
罚一球,以定胜负;若仍同分,则两队派代表交互罚球,先领
先一球者为胜队。
13.所有规则及指引均由裁判执行,所有不礼貌、不君子及缺乏运
动精神之行为,均可被判取消其参赛资格。
14.除以上所述规则外,其余均按国际篮总(FIBA)2005年国际篮球
规则执行之。
15.本竞赛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增补修订之,以臻公平、完
善之境界。
八、工作执掌:
1.负责人:叶良志老师(体育室)。
2.联络人:吴声皜(系级:会三乙;电话:0972393959)。
3.裁判:本校校队队员。
4.记录员:本校校队队员。
九、奖励办法:
1.凡报名者即赠送纪念T恤。
2.每组取前三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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