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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廖元豪以李小龙为师
时间Sat Jan 14 15:54:04 2006
廖元豪以李小龙为师
【中央社 】
2006台湾十大潜力人物|法律政治类得奖人(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十二日电)
重考和留级、喜欢李小龙、五十七年次、宪法,这些是形容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兼公法中心主任廖元豪的「关键字(新闻、网站)」。充满创见的他,倡导「法律是非主流
的颠覆工具」,他要当个不一样的学者,让大家了解「法律人不是都那麽无聊的」。
廖元豪在东吴大学念法律学系和研究所,并负笈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布鲁明顿校区
攻读法学博士,二○○三年返台任教,学术专长为宪法、反歧视法、移民法等。
喜欢参与社团活动的廖元豪,国中时期获管乐比赛全国冠军,高中担任师大附中
语言社长。尽管在中学时期属於锋头人物,但这个阶段却也嚐到重考、留级的苦涩滋味。
他说,当年「一直没放弃对自己的信心」,加上家人和老师耳提面命,他安然走过这
段「韬光养晦」的日子。
回首青春叛逆期的求学过程,他认为,「读书为何变成要用逼的」,台湾教育制度
一定要改。也因为自己是过来人,碰到所谓成绩不好的学生,他比其他老师更心有戚戚
焉,更知道如何循循善诱。
一九八七年解严後,党禁、报禁、发禁(新闻)等各种「禁」都解除,许多威权一夕
瓦解,对廖元豪冲击很大;尤其当时有很多宪政论点很精采,让他对「国家根本大法」
感到兴趣。选读法律系时,他就不打算考律师或法官,一心要走学术之路。
由於钻研种族平权议题,念博士班时,他和友人帮一位中国大陆配偶打官司,因为
此人考上公务员却不能任职,案子目前声请释宪。
学成回台後,廖元豪发现台湾移民、移工数量很多,冲击台湾的自我认同,整个
社会却不太适应。他说,移民、移工是一面镜子,检视台湾人是否「自大又自悲」;
其实它可以丰富台湾文化,遗憾政府相关的决策,却没有看到这一点。
秉持「法律作为实现正义的社会工具」信念,廖元豪加入「移民移住人权修法联盟」
,担任「泰劳抗暴法律後援会」召集人,参与「反对假分级制度联盟」与「性别人权协会
」多项活动,担任公部门相关谘询与教育工作,并常在报章杂志发表理念。
他感触良多的说,「学法律的人在社运圈太少」,法律人应该对社会多一点贡献、多一点
热情,「可是一般的律师、学者或学生,这些年很冷漠,从事社运活动时,在法律圈看不
到同伴,觉得很孤单,也很可惜」。
尽管如此,廖元豪仍致力将法律当作社会改革的工具,突破「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
的迷思。对於获选「台湾十大潜力人物」,他说很荣幸,也许自己可以当个「不太一样的
型」,希望外界对法律人不再有刻板印象。
廖元豪的研究室摆放多张李小龙的海报和照片,他的英文名字也取为「Bruce」,
可见李小龙是他多推崇的偶像。
在廖元豪眼中,李小龙除了是功夫明星,重点是「他永远让人看到一个有自信的人」
,他虽是苦练出身的武术家,却批评传统武术,拥有一套武术哲学,「坚持做自己」,
不被传统拘泥,充满个人魅力。
廖元豪出生日期:1968年3月2日现职: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学历:美国
印第安那大学布鲁明顿校区法学博士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新闻、网站)东吴大学
法律学系比较法学组法学士经历:行政院经建会副研究员中国文化大学兼任讲师东吴大学法律学系
助理教授9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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