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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自主作选择、女人大脑要尊重
向 孕 妇 致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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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抗议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联合声明书】
2006年11月1日
她只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学生…
「你做错了,回去想想再来!」
当她决定终止怀孕,走向医院寻求医生的协助,却听到:「三天後想想再来!」一种被否
定的感受,一抹强加的罪恶感涌上心头,彷佛她的决定本来就是个不可取的答案,所以她
必须「再想想」!走出医院门口,她到底何去何从?
「她还没有完整认识生命,如何负担起另一个生命?」
「要把孩子留下来吗?」她真的想了很久、很久。她还有许多课业要作,还没有经济能力
,才20出头,那孩子的未来在哪里?三天又能代表什麽?生下来的小孩子怎麽办?她真的
不想生下一个没有人爱、没有地方容许的孩子。
「谁说的算?」
医生说:「回去想一想」,想着把小孩留下来,但政府有意见,宗教团体有意见,爸爸妈
妈有意见,连不相干的人都有意见。为什麽她想了这麽久,都没有人愿意听她的声音、尊
重她的决定?难道她仔细考虑过的意见不算数?难道她只能独自背负着罪名而受到质疑?
有谁能代替她而活?
如果她决定要把肚子里的小孩生下来,也要强制思考三天吗???
前言
行政院院会於十月十八日通过《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增订「女性因怀孕或生产影
响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愿实施人工流产者,医疗机构应先提供谘询,并於三天後经怀
孕妇女签具同意书,才能进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当女性发觉自己怀孕、权衡思考,
甚至与家人、伴侣讨论决定之後,到了医疗院所还必须接受陌生人的强制谘询,再思考三
天,然後才能够合法进行人工流产。
历经行政院妇权会委员辞职、民间妇女团体及学者召开记者会表达抗议之後,这件社
会议题已迫切地需要被世人关注。我们是一群由台大、政大、北大、世新、铭传的各社团
学生所组成的自发性团体,在此对各校学生提出以下声明:
壹、 反对生保法明文规定三天思考期
对照於现行优生保健法规定,新的生保法草案增订妇女经深思熟虑决定堕胎後必须再
经历所谓三天思考期。有人认为多思考没什麽不好,但何以认定女性在面对重要抉择时没
有足够思考能力?进而以法律强迫女性要再思考三天?此法与一九八四年通过的优保法保
障台湾女性自主权相比更是落伍、过时,可谓是大开时代倒车。再者,实务经验上根据台
湾妇产科医学会今年对有人工流产经验之妇女调查,从知晓怀孕到决定人工流产的妇女有
七成思考四天以上,甚至有五成至少思考一周。既然大部份的妇女从知道怀孕到实际求医
都经过一周以上的思考时间,若再以法律订定就诊谘询後的三天思考期,只是成了毫无意
义的「延误期」,更可能使更多女性面临不安全的人工流产环境,而决定实行人工流产的
女性不应该独自面对道德伦理的责难,应是被关怀并给予协助的一群。
贰、 反对「强制」女性接受谘询
政府规定医疗院所提供谘询服务立意良好,但以强制手段对有自主意识、已决定人工
流产的女性进行谘询并无任何帮助,女性在面对如此抉择时真正需要的是普设性的生育谘
商中心。相较之下,从事人工流产的医护人员,更应该接受具性别意识的人工流产谘询在
职训练及养成教育,如此才能提供女性更完善、健全的医疗环境。
参、 政府应改善良好的生育环境和福利措施,才可能提高妇女生育意愿。
若为提高妇女生育率,政府应将施政重点放在改善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建造一个有利
於妇女养育小孩的环境,才可能提高妇女生育小孩的意愿,进而提高生育率。政府滥用立
法力量以专业意见干扰女性自主意识的政策,不但治标不治本,更可能让孩子在不利於养
育的环境下生长,衍生出弃养、照顾不周或可能造成犯罪率增高、社会治安堪虑等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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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问题。
结论
对社会议题的表达方式是可以很多元的,学生对社会的关心是国家进步的动力;而我
们以身为学生的立场集结并表达对这件事情的关心。
希望关注「抗议生育保健法草案」此项议题能集结学生力量,并期许能有抛砖引玉的
效果,吸引更广大的学生族群参与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想法与对社会的关怀。学生关怀
并参与公共议题,是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大力量!公民议题与社会关怀,学生参与不要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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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联合声明社团
【台大】浪达、浊水溪、大新、大论、实笔、劳工、女研、Gaychat
【政大】女研、种子【世新】女研【北大】妍社【铭传】Girl Power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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