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fp339 (杨柳岸晓风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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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段重民老师刑总课辅第一次题目.请以平常心阅读并思考
时间Sat Sep 27 19:13:51 2003
以下是第一次刑总课辅的题目 因为某学妹要求我一定要出,所以以下题目就诞生了
题目的内容对各位而言,应该相当的困难,就初学者而言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因此请各位先以目前所学到的刑法知识及程度阅读题目并加以思考拟定答案即可.
应提醒注意的思考关键如下,请於每题阅读後思考
1.刑法的本质与功能为何?与民法或其他法有何不同,是否彼此独立?
2.罪刑法定主义为何,其有何内涵?
3.什麽是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即须赋予其刑罚的效果?
以上三点大致於阅读题目时思考即可.以下题目均有附相关法条.各位只要把可能涉及的相
关问题(犯行!?)参阅法条提出讨论,点到为止即可(例如某人的某部分行为可能构成什麽罪
及其理由)就已经是九十分以上的表现了.~
请就以下的部分试着作答吧.本次题目以後仍会随着进度的进行而有更细致的讨论
各位都只是初学阶段,请先试着思考如果你是律师或法官,该如何判断行为人的这些行为吧.
加油~
ps.如各位觉得题目还是太难,请反映给我以後我会将题目适度简化,谢谢
1.某甲积欠某乙数万元债务後避不见面,一日某乙在路上巧遇晃荡之某甲怒曰:"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便揪住某甲衣领强行留住某甲要求还钱.并撂下话说:"不管你怎麽做,就算行抢也
要把钱生出来还我"..某甲无奈,只得听其所言,相中A屋伺机行窃,於翻爬过矮墙後正待进入
屋时却听到庭中犬声大吠,某甲心惊只得拔腿就逃,临走之际不慎踢翻了院中盆栽数株.空手
而回.
某甲心灰意冷之际把心一横决定行抢,乃尾随刚从银行提领现金出来的老人某丙,趁其落单
之时动手行抢不料老人乃是自刑警界退休之武术高手,转眼即将某甲制服.某丙制服某甲後
怒不可扼,曰:"年青人怎可好逸恶劳.待我来替天行道教你做人道理."於是将某甲痛欧一顿
後方才扭送警察局.某甲於警局制作笔录时供出上述案情,试问某甲.某乙.某丙刑责如何?
参考法条 民法第148~152条
刑法第12~14,21~24,28~30,50~56,125,277,302,304,320~321,325~326,354条
2.某丁(七岁)和哥哥某戊(十五岁)平时爱玩线上游戏RO,但是总是觉得零用钱不够花
某戊知道弟弟班上有个同学B家里很有钱,於是怂恿某丁以收保护费为由三不五时向B拿钱
否则就"要他好看"~B迫於无奈只好花钱消灾~一日某丁听到B到处炫耀获得RO之稀有虚拟宝
物数种,於是假借观赏之名暗自记下B之帐号密码,当日返家後想要利用线上装备交换的方式
把B的宝物据为己有.没想到B早料到有此一招,早就把密码变更,某丁将此情形告诉其兄,某
戊说:"我来整整他!"於是在主机伺服器上植入病毒程式,导致远端使用者B电脑中毒,重灌
时硬碟资料部分流失.试问本题中某丁.某戊之刑事责任.
参考法条 刑法第12~14,18,28~30,50~56,320,323,346,358~363条
3.某己为职业小偷.平常专伺机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寻找猎物下手,某日听说机场的旅客
往往身上带更多现金.於是改往中正国际机场行窃,当日试图偷老外C的皮夹但被立即发现
旋遭逮捕.老外C提起自诉说:"依我国阿拉伯法律,偷窃要砍断双手,以示惩戒"
法官E基於中华民国主权独立为由,不采老外C之主张,但认为某己在类似机车站之场所行窃
构成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加重窃盗罪,尤其中正国际机场为我国唯一之国际机场,某己之行
为严重影响我国形象,有损国格.於是特别又加重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某己不服上诉高等法院,法官F认为某己的行为其实是"为国争光","给洋鬼子下马威'
於是废弃原判决改为判处某己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同时宣告五年的缓刑.以确保某己不会再
犯.试问本题中某己的刑责如何?老外C的主张有无理由,法官E.法官F的判决是否适法.
(诉讼法上的部分无须考虑)
参考法条 刑法第1,12~14,19,50~56,74,124,320~322条.
4.补充资料 请自行阅读
(1)林山田刑法通论(上)八版最後:刑法的学习
(2)月旦法学教室第1期 林钰雄:序说刑法
(3)月旦法学教室第2.3期 林钰雄:刑法之运用与解释
(4)月旦法学教室第5期 黄荣坚:刑法解题导引
(5)月旦法学教室第7期 林钰雄:行为与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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