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alice (摇滚着理想)
看板NCCU02_Histo
标题[系办公告]徵才
时间Mon Aug 21 11:53:56 2006
台北市立华江高级中学95学年度第二次代理教师甄选简章
贰、报名日期: 95年8月23-25日上午9:00-12:00
参、报名方式: 携带有关证件亲自或委托办理。
肆、报名地点: 本校人事室(台北市万华区西藏路213号行政大楼二楼)。
查询电话:23019946转分机162(人事室)
伍、甄选资格: 应具备下列各款之规定
一、符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十三条各款资格,
且无同条例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三条各款之情事者,
并符合教育部公布之『中等学校各学科教师本科系相关科系及专门科目
学分对照表暨施行要点』,『师资培育法』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
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及教育实习办法』之规定。
二、凡有教师法第十四条各款情事者不得报名,倘报名时未发现,於聘用後
仍应予以解聘。
三、须具有中等学校各该科合格教师资格者。
四、凡持国外学历证明者,须缴验驻外单位查证学历属实文件及经教育部认
定具有中等学校各该科教师资格之证明文件,始得报名,并不得以切结
方式要求事後补送证明文件。
五、未具双重或多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
六、年龄限五十五岁(民国四十年八月一日以後出生)以下教师。
七、为兼顾应届实习学生於申办教师证书期间报名参加教师甄选之需要,对
当年度实习学生,得检附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书暨当年度八月底前能取
得合格教师证书之切结书报名得参加教师甄选。
陆、甄选科目、录取名额及规定:
一、科目及名额
※ 代理教师:
(略)
(二)历史科: 正取一名,备取三名(初选录取八名)【悬缺】
详情请见:
http://203.72.56.5/ann//show.php?mytid=1723&mypartid=&noday=
1&nopart=1&show=0&myday=666&noyear=1&nomonth=&myyear=&mymonth=
&t=1156132375&usenuke=
(请自行连结)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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