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isme3 (ed)
看板NCCU01_MAD
标题Re: [讨论] 关於没有被执行的创意
时间Sun Jul 31 13:54:42 2005
※ 引述《Raymond1004 (......)》之铭言:
: ※ 引述《edisme3 (ed)》之铭言:
: : 恩,我看广告的时候有两种标准
: : 第一,去推测看他有没有把要讲的讲对,讲清楚。
: : 第二,去感觉他是不是一个好创意。
: 广告该讲的是什麽?什麽东西要讲对,讲清楚?
恩,这2个问号请参考坊间任何一本广告学。
: 之於广告,什麽样的创意叫做好?
恩,这个问号将会是永远的问号.....
: : 很多时候要达成第一个标准都很困难了,第二个标准...我们就随缘吧。
: : 我说创意是用感觉的,因为我知道一个点子无法满足所有的人,
: 之於广告,要感觉什麽创意?需要被满足的,应该是谁?
恩,这2个问号可以用坊间任何一本广告学回答你,在「市场区隔」那一章。
: : 所以创意人越来越工具性的去满足广告的守门人...也就是客户,
: : 因为这是生存之道。
: 这边的创意人,指的是广告人,还是艺术工作者?
恩,这个问号,我自己来回答,
做广告创意跟做艺术创作,都是把意念变成作品的过程。
只是广告人多了一个框架,就是以广告的目的为目的。
两边的异同很明显。
: 广告人的生存之道,和艺术工作者的生存之道,殊同殊异?
: : 有时候运气好,好创意+客户碰巧识货,广告就会很精彩,
: : 运气再好一点,创意人就抱个金奖回家,然後跳槽去当创意总监。
: : 但是创意人永远不会因为客户不识货而停止做创意这件事(我自以为)
: 广告精彩,产品卖不卖?
恩,这个问号是客户的想望,是现实上的不可能!可以用4P解释。
: 怎麽样的客户才算是识货?什麽样的创意称得上货?
恩,这两个问号可以回归成一个问号,然後用上面第二层永远的问号来回答。
: : 虽然创意无法被论斤论两的衡量,难道能不能被欣赏,真的是创意唯一的报酬吗?
: : 我觉得不是。
: : 我觉得在创作的过程本身就够爽了。
: 之於广告,创作的过程够爽,创作的结果爽不爽?广告中的产品,卖不卖?
恩,这两个问号,就用楼上的楼上的问号一样。
: 我以为先把上面的这些问题搞清楚,再来谈什麽广告叫好、叫作有创意。
恩!没有问号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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