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elyrain (自恣)
看板NCCU00_PA
标题请支持连署「抗议马政府向中国人权低标看齐」
时间Wed Nov 5 16:43:50 2008
※ [本文转录自 NCCU06_SOCIO 看板]
作者: timelyrain (自恣) 看板: NCCU06_SOCIO
标题: 请支持连署「抗议马政府向中国人权低标看齐」
时间: Wed Nov 5 16:31:04 2008
2005年第一次连胡会时,人权团体即要求国民党:「政权可以失落,人权不可以失落。」
应该要向中国政府强烈要求释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权状况。 2008 年,马政府上台後,强
调与中国的对等交流,然而,所谓的「对等」,竟是降低台湾的人权法治标准,来迎合中
国。近日,中国特使陈云林来台,国民党政府正是以中国的人权标准,来对待台湾的抗议
民众。
列举马政府种种降低人权标准的粗暴作法诸如:净空高速公路车道,连媒体随行车辆,都
遭到警察以「逼车」方式强行要求离开;禁止民众在公共场合举国旗;禁止民众在公共场
所说「台湾不是中国的」;民众在圆山附近手持DV拍摄被警方带走;民众想要施放印有「
黑心」图样的气球被警方制止;民众骑机车悬挂支持西藏独立的「雪山狮子旗」,被以「
违反集会游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并将人直接从车上架离………
大法官曾表示:「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最
大限度之维护,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
以发挥。」因此警察在执行勤务时,不仅有义务对表达意见的人民给予适当保护,更应该
协助人民行使表达意见之自由。然而,台湾警察在面对人民行使基本权利时,却常是横加
阻挡和压制。特别是这段期间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务执行的界线及比例原则,严重妨害了
人民表达意见的自由。这些活生生的人权侵犯实例,无疑对台湾政府自我标谤为「民主自
由国家」是最大的讽刺。
除了强烈谴责警察执法过当的行为,台湾人权促进会严正发起民间社团连署,要求:
* 一、马总统应该为其出卖三十年台湾人权法治成果、附和独裁国家,向全国人民公开
道歉。
* 二、警政署长王卓钧、国安局长蔡朝明,应立刻下台。
* 三、号召成立义务人权律师团,接受民众举报人权侵害个案,做为进一步向国家提出
集体控诉的基础。
* 四、呼吁在第一线执法的警察同仁们,维护宪法价值是每一个执法者的天职,盲目听从
上级的违法违宪指令,将构成犯罪行为。勿沦为箝制人民基本权利的打手。
* 五、呼吁立法院立即修正「集会游行法」。
发起团体: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立即加入连署:
社团连署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key=pQ_fAjbY0ryZVMyh553iKBA
个人连署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key=pQ_fAjbY0ryb_9wXF5oKxXg
观看个人连署区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pub?key=pQ_fAjbY0ryb_9wXF5oKxXg
台湾人权促进会网址: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8/11/0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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