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how (聆听我的孤寂)
看板NCCU00_PA
标题Re: [问题] 有没有人知道?
时间Fri Jan 30 19:16:04 2004
※ 引述《min916 (永远)》之铭言:
: 有没有人知道
: 大四下最少到底要几个学分呀?
: 要确定的唷
: 还是哪里可以查
: 我上政大网页不知去哪找好
: 谢谢啦
本校学则有关选课规定摘录
第十五条:学士班学生第一至第三学年每学期修习学分,不得少於十二学分,
第四学年
每学期不得少於十学分,违者所修科目之学分及成绩均不计。科目内容有先後修次序者ꄊ不得颠倒修习,违者该科目学分及成绩均不计。
第十六条:同一上课时间不得修习二科以上之科目,违者各该科目成绩均以零分计算。
重复修习已及格之科目,其学分及成绩均不计 ;但因转系,或修读辅系、双主修确需
重复修习,经系主任认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全学年科目,上学期未修习者,下学期不得修习,违者该科目学分及成绩不计
。
第十九条:硕、博士班学生修读学士班科目(含辅系)均应缴交学分费。凡使用语言视听教
育中心之语言视听设备之学生,应依规定缴交语言设备使用费。逾期未缴纳者,该科目成
绩以零分计。
第四十八条:注册未选课者,应予退学;但硕、博士班学生已修毕应修课程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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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感,并不与冷静沉着相抵触,
因为它是一种才能与特长
既能容许欢愉和漠然之心,亦能拒之於千里之外....
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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