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SEC (学生选举委员会)
看板NCCU00_PA
标题【选会举的】投票来啦~~
时间Mon May 5 23:25:49 2003
※ [本文转录自 NCCU01_CHI 看板]
作者: NCCUSEC (学生选举委员会) 看板: NCCU01_CHI
标题: 【选会举的】投票来啦~~
时间: Mon May 5 23:12:11 2003
┐╮ꄠ ╭———╮\ ∣ /╭ ╭
╮╞—╪╯∣———∣ —╤— ╞╕╞╕ 时间: 5/7 am 9:00-pm 5:00
║╯—╫—╯╥——╙╭╯╰╕╟╢╯∣ 地点: 大门口,女舍侧门,四维堂前,
║╮╒╨╮╖∣ ╭╡ —╫— ∣║\∣ 综院前广场,资讯侧门,
╯╰——╰╜╙—╯╙ —╫— ╙╯╰╜ 蒋公铜像公车站,道藩楼
╯ →注意事项:携带已盖注册章之学生证←←←←←←←←←
………………………‥‥‥‥‥‥‥‥‥........‥‥‥‥‥‥‥‥……………
第四届学生会正副会长、学生议员暨第九届校务会议代表联合选举
㊣选委会㊣
………………………………‥‥‥‥‥‥‥‥‥.......‥‥‥‥‥‥‥‥………
国立政治大学第四届学生会正副会长、学生议员暨第九届
校务会议代表联合选举投票规定
1.投票时间:5/7/2003 9:00A.M.~ 17:00P.M
.
2.投票地点:大门、女舍侧门、四维堂前、综院前广场、资讯侧门、
道藩楼、蒋公铜像公车站。
3.投票人资格:
学生会正副会长--本校大学部之学生
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本校研究所及大学部之学生
学生议员--本校各学院之大学部学生
4.投票人需携带已盖注册章学生证以领取选票
5.不得毁损选票
6.投票方式:
学生会正副会长,校务会议代表,学生议员
候选人足额之学院(国际事务学院、社会科学院):每张选票,仅能对
一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之意见。
候选人不足额之学院(文、法、商、外语学院):在学生议员之选票上,投票人可以
对任一位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
无意见(以不盖章表示)。
7.有效票之定义:
甲、将选举章盖在投票格中。
乙、学生会正副会长,校务会议代表,学生议员
候选人足额之学院(国际事务学院、社会科学院):针对同一选举类别,只能对
一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之意见。
丙、候选人不足额之学院(文、法、商、外语学院): 对同一位候选人仅能表示赞成
、反对、无意见其中之一种;
若对同一位候选人表示超过一种
意见者,整张选票为废票。
丁、非有效票者为废票。
8.不得亮票、在选票上签名,或在选票上作任何记号。
9. 对於前开规定若有疑义者,以选委会之裁决为准。
-- 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37.7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