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hwa (文字暴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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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劈腿女挽旧爱 告新欢性侵
时间Wed Nov 14 11:08: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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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县一名女子与男同事日久生情,瞒着男友与同事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男友日前
发现女友劈腿、大发雷霆,女子为挽回感情,硬着头皮向警方控告男同事性侵。女子的男
同事大声喊冤:「她说要和男友分手,怎麽现在我成了性侵害嫌犯?」
警方调查,施姓女子(二十四岁)有一名交往中的陈姓男友,今年七月,又与同事、詹姓
男子(二十六岁)交往,两人一起参加员工旅游,并相互到对方住处过夜,至今发生七次
性关系。施女男友日前发现她劈腿,气愤之余,要求女友控告詹男性侵,并代替女友前往
报案。
女称第一次非自愿
施女前天晚上接受警方侦讯时说,她於九月十三日与詹男在宿舍喝酒,她头晕欲睡,但詹
男一直要求交往并亲吻她,她虽喊:「不要、不要!」詹男还是脱掉她的内裤、将生殖器
插入。施女说,两人後来陆续发生六次性关系,有几次自愿,但有几次非自愿,警方追问
:「到底几次是自愿的,几次是被强迫的?」施女回覆警方:「至少第一次不是自愿的。
」
詹男接受侦讯时则大喊冤枉,强调当时施女主动找他去宿舍喝酒,两人喝到凌晨一时许,
施女突然抱住他说:「我可以抱你吗?」後来更未拒绝发生性关系,「我知道她有男朋友
,但她说要和男友分手,我才和她交往发生性关系,怎麽现在我成了性侵害嫌犯?」
东势分局警员私下表示,施女不否认自愿和詹男发生关系,「应是女子劈腿被发现,发现
自己比较喜欢原来男友,在男友施加压力下,才会对詹男控告性侵。」
警方讯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詹男函送法办。
感想:
好机车的女子
好衰小的男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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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rift:婊可婊,千人婊。诸恶莫作~ 11/1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