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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政大B胜 管电视 不管MOD 怪哉
时间Fri Sep 6 12:58:16 2013
政大B胜 管电视 不管MOD 怪哉
2013-09-05 01:30
中国时报
【林志成/台北报导】
反媒体垄断法应纳入网路电信吗?昨天政大B队与崑山科大激辩,正方政大B队认为
,只要媒体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到达某一程度,就会有垄断问题,因此网路媒体及电信媒
体也应纳入法令规范中。政大B队击败持反方的崑山科大队。
政大B队有企管系3年级江运泽、阿拉伯语言学系2年级萧靖颖及法律系2年级尤修鸿
等3人,崑山科大则是由会计资讯系3位学生出赛,分别是4年级的林彦志、3年级的何孟霖
及2年级的徐伟淳。政大3位学生都是从高中就是开始辩论,崑山科大3人则是上大学後才
进入辩论界,虽然资历有些差距,但双方昨天交战却颇为激烈,非常精彩。
持正方意见的萧靖颖说,现在的反媒体垄断法草案中,电视台收视率超过5%就被
质疑可能产生垄断,但MOD频道却不受限制,这是双重标准。此外,电子报通常是报纸的
延伸,如果垄断只讨论纸张报纸的市占率、不加计电子报,那很奇怪。
正方辩士江运泽指出,在多元民主时代,政府规范媒体不应有差别待遇,如果媒体
有庞大影响力,就可能造成言论单一倾向,应该管制。单一财团即使仅持有3个MOD频道,
但总收视率若超过15%,会在社会上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应该加以规范。
反方辨士林彦志说,既有公平交易法及电信法等已有规定,中华电信应该对所有
MOD频道业者公平对待,不能管制其内容,也不能任意哄抬上架费用。在这样情况下,电
信媒体根本会被垄断,不需要再纳入反媒体垄断法中。
另一持反方立场的何孟霖表示,消费者可以随时在网路上转来转去吸取资讯,电子
报中出现的新闻,也可能随时被转贴到脸书或Youtube,因此网路媒体是不会被垄断的,
也就没必要纳入法令规范。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90500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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