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ROC (Harr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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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选举] 就236公车议题的一点看法 ◎黄钧彦
时间Wed May 5 20:44:59 2010
主题:就236公车议题的一点看法 ◎第十届法学院学生议员 黄钧彦
壹、从平等原则来看
一、为何仅有236公车受到讨论?
停靠於政大的公车不能算是太少,就我的一点观察,除了236以外,尚有
530、282、611、绿1、棕6以及棕11等。就路线而言,从我粗浅的认知,
236与530同属木栅-公馆线;282是和平-中心市区干线;而611、绿1则有
木栅-新店、木栅-信义区双向;而棕色路通常是绕比较远程的。在多数
的讨论中,似乎仅把236纳入讨论的范畴中,不知原因何在?是迳自肯认
政大的通勤学生皆仰赖木栅-公馆线作为通勤的工具吗?
贰、目的
姑且不论哪一路线公车,对於政大的通勤学生实质上具有改善的空间。我
们可能会问:「为什麽要改善?」也就是说,「改善的目的在哪里?」从
也是通勤生的角度,我可能会认为「让我的早上更美好!」为什麽呢?故
事要从抵达公馆站开始,倘若是大晴天,无妨,正好准备开始计算236会在
长条型的公车站牌里面的哪一点停下,以便有「座位」,有了座位,至少
可以让拿着书袋、早餐和水瓶的双手可以歇一会儿;倘若计算错误,就只
能,提着大包小包,摇摇晃晃、走走停停的抵达学校;若不巧正是雨天,
人群的雨具,从天空向下鸟瞰,就像是300状士的无敌装甲一般 - 只是在
收起上公车时,全身会湿透而已,摇摇晃晃走走停停间,可能因为冷气,
而不小心感冒了。
今天,提起改善公车议题讨论的目的,或许就是想要多多少少改变这样的
状态吧?!
参、手段
在这样的一个目的还算是正当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会好奇甚麽样的手段可
以有效的达成目的呢?与公共运输业者协议(付费)加开班次?增开大站对
大站间的班次数量?於学杂费中增加一笔设置校车的费用?我想这就留给
未来上任的学生会好好的去研议。而在这边我的一点想法是,就上面提到
前二种手段,似乎又会涉及平等原则的问题,大家都是政大的学生,为何
仅有木栅 - 公馆线可享有「早上舒服的利益」或是,为什麽只有「木栅 -
新店线可以享受「晚上通车的舒适?」;而所谓「大站」的认定是否明确
?是否能有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判断标准」?第三种增设校车的选项,
或许也会有类似问题,不过,这方面可能会是由学校方去烦恼,但是,就
因为增设校车而需要增加「学杂费」此点,则自当与学生有关了。须支付
多少算是合理?学校与公共运输公司的讲价是否公开透明?这些可能也是
需要学生会去注意的。
就我的一点想法,以236线而言,大家应该不会去期望,木栅 - 公馆只需
15分钟即可抵达,但是大家也许会期待「於四十分钟车程中可以有位子乘
坐」。该如何达成呢?加开班次也许是一个选项。於尖峰时间班次多了,
自然就可以尽量使於「政大周边站牌」上车的人,都有位可坐,这麽一来
「让通勤学生於早晚通车舒适」的目的,似乎就可以达成。
肆、手段与目的之间
就手段与目的之间,应以「符合学生自治之价值」为指导原则。
「对学生有利的举措」,应尽量认为「目的正当」。经「公开透明」做成
的实现目的之手段,亦应尽量认为「手段合适」。以合适的手段达成正当
之目的,应符合学生自治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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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88.13
1F:推 oscar0218:好精辟的见解 推 05/06 00:12
2F:推 Grace821:从第四段可以看出元po的公法学得不错XD 很法律人的用词 05/06 00:46
3F:→ Grace821:改错字"原" 05/06 00:46
4F:推 goshfju:绿1 棕18的班次太少 有时会等很久 05/06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