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manguo (海芒果/小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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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大事] 宿服会立场
时间Tue May 4 03:30:43 2010
关於宿服会的制度,
其实是敝人在下的宿服会夥伴於大二、大三左右修法确立的,
原先是想让宿舍自治能够落实,
所以即便知道学生可能老大不愿意的去担任室长、楼长、总干等等,
还是毅然决然的修法强制宿舍舍胞担任,
当时的时空背景主要是:
1.在我之前曾经断过一届,因而害怕没有自治会持续运作
2.在我之前宿服会曾经有过少数人牟取利益的状况(因为担任的人少)
修法希望持续有人担任此一要职,
也希望人多让事情互相监督。
不过,
也因此衍生不少问题:
1.受强制者的自治概念不足,受制於学校,成为背书的学生代表。
2.法规没有持续修改,导致持续沿用下的吊诡。
3.加上同学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还未觉察,以致於丧失身为宿舍群体的主体意识(舍胞才
有权决定自己需要什麽,而不是校方帮我们决定,即便校方觉得是好事,但因为权力
不对等情况下,同学无从斡旋,校方反而形同为恶)。
既然有学生反应了,
趁这个机会也呼吁住宿的同学,
宿舍自治不应该只是校方说一则一,
如果学校想要推行什麽XX方案,
即便再好的方案都应该思考背後的逻辑,
别忘了住在这里的是「你」,
校方永远没有我们舍胞自己了解。
这个问题绝对不是不爽不要住的问题(有些人根本不得不住宿舍阿),
而是身为一个在宿舍的学生,
必须事事都比照学校任何宿舍规定去遵循,
并且没有自我意志的决定权,
那就是一种宰制--权力不对等下的任人鱼肉。
如果真的想要落实自治,
除了宿服会修法并与学校斡旋以外,
宿舍舍胞更要体会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例如舍胞自行订定住宿规定、公约,
什麽样的措施可以享有被保障住宿的权益,
甚至对宿管会的代表权、参与权提出质疑与意见,
那麽,你要在宿舍生活的像自己,
才有可能被实现。
很遗憾当时的修法,
似乎让这法成为恶法,
但时空背景转换下,
我想是该因应需求而改变自己的住宿自治环境了。
2006年宿服会监事
郭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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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59.30.179
※ 编辑: hymanguo 来自: 116.59.30.179 (05/04 03:31)
1F:→ hymanguo:另外,参考邻近学校的做法或许会有一些帮助 05/04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