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gueshin (For What)
标题[转录]【公告】游泳馆工读一事之书面质询
时间Mon Nov 16 03:13:52 2009
※ [本文转录自 vogueshin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For What")
标题: 【公告】游泳馆工读一事之书面质询
时间: Mon Nov 16 03:11:19 2009
作者: vogueshin (For What) 看板: NCCUSA
标题: 【公告】游泳馆工读一事之书面质询
时间: 2009/11/16 Mon 03:06:51
质询事由:校内游泳馆工读一事
质询人:文学院议员 易禹昕
日前G板11/2 harkhunt 同学发文谴责游泳馆工读问题如下:
一、游泳馆管理员任意决定工读生之工读时数
二、游泳馆质疑工读生结帐程序不妥善,怀疑工读生偷钱
三、游泳馆救生员应为两班制,却出现同一天皆为同一位救生员
11/4体育室主任约谈harkhunt同学,当天由会长、暂代权益部长及黄建勋议员陪同,事後
询问黄建勋议员及harkhunt同学,体育室主任并未对以上三点做出完整解释,最後体育室
主任将游泳馆工读名单交由学生会访查,而harkhunt同学亦发表声明希望学生会能够妥善
处理。
对会长质询如下:
一、校内工读生所领取之工读金是
「助学金」抑或是
「工读金」,基本上,在劳基法的
规定下,只要有雇佣关系,就必须为工读生保劳健保,但目前台湾各大专院校,几乎都以
「助学金」名义发放「工读金」,
以此规避劳基法所规定之范围,想请问会长要如何为校
内工读生争取此等权益?
二、校内工读并未存有「工作契约」的签订,也就是说,若学生在工读权益受损,完全
无法对校方(资方)采取任何动作,
意即前文所提到第一点「任意决定工读生之工读时数
」是在没有任何工作契约与规范的情况下所产生之後果,想请问会长这边是否有任何解套
方式,为校内工读生争取工作权?
三、
救生员应当适用劳基法中规定「一日工读不得超过八小时」,若出现同一天皆为同
一为救生员,这完全已经违反劳基法规定,针对此部份,建议会长向校方要求提供救生员
出勤时间(或打卡时间)以查明真相。
四、政大为教育单位,并且设有劳工所,若连此等校内小小工读权益及救生员工时问题
都无法解决,有损校誉,希望会长能够尽速与校方沟通。
五、最後想请问体育室主任交与之「游泳馆工读名单」访查进度。
文学院学生议员 易禹昕
--
╭ Fr
om: 123-193-69-209.dynamic.kbronet.com.tw ◎────────
──╮
└─
─◎ Origin: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69.209
2F:→ vogueshin:范围是校内工读 亦包括计中 谢谢:) 11/16 03:33
3F:推 skylikewater:所以其实那天一群人去游泳池沟通,具体得到? 11/16 12:34
4F:→ vogueshin:nothing 11/16 12:35
5F:推 skylikewater:so sad 11/16 12:44
6F:→ harkhunt:原来我那天是去沟通的喔......我都不知道咧 11/16 13:10
7F:→ vogueshin:我描述有误的话请指正噢! 11/16 13:39
8F:→ harkhunt:喔没啦 我意思是 我以为我那天只是去喝咖啡 11/16 13:52
9F:→ harkhunt:还是陪大人抓河里的螃蟹吧 我也记不清楚了 科科 11/16 13:53
10F:推 goodfine:赞 这个质询很有点 11/16 14:12
11F:→ vogueshin:讲到螃蟹 我突然好想吃螃蟹火锅噢(流口水....) 11/16 14:48
12F:推 arthur48:螃蟹季节过了 要吃河蟹应该颇容易的 11/16 15:39
13F:→ vogueshin:你也知道河蟹味道之差有如粪屎 11/16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