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755269 (天才小钓手)
看板NBA_Project
标题[救济] leo755269
时间Fri Jul 23 18:48:13 2021
申请人ID: leo755269
是否在水桶中: 是
申请人被水桶的文章代码及欲救济之违规纪录:(请填写被水桶的公告及自身违规纪录)
#1UwXxsMd (NBA) (被水桶的公告文章)
https://www.pttweb.cc/bbs/NBA/M.1592398026.A.F09 (欲救济之违规纪录)
申请人诉求: 降低累犯次数 + 解除水桶
申请人是否完成「与板主沟通」: 否 (仅寄信给板主询问该次禁言违规累积的算法)
申请人是否完成「向小组长进行申诉」: 否
申请人理由:
本人当初违规所适用的板规应为 v6.4版本(#1SvzZI7S),在此列出以方便比对
根据 #1UwXxsMd (NBA)之公告文,本人共违反5犯,被判决禁言2年
分别为 一篇文章违反1-11,3-2,1-2(共3犯);一则推文违反3-3(累犯+1 = 共2犯)
推文部分无异议,但文章部分(已列在欲救济之违规纪录),个人认为违反一罪不二罚原则
根据板规,文章违规的三则罪名的原文分别如下:
1-2. 个版闲聊文: 讨论内容不足、无数据参考、无根据之闲聊文、心得薄弱等。
1-11.仿标题系列: 仿同一页面标题发文,想引起系列文闹板者,板主得以退文。
※3.发文/推文限制※
2.内容涉及闹版行为之文章或推文(认定标准参考其他补充事项。)
针对与内文或推文串之内容行离题、钓鱼引战、挑起球迷对立、或披露个资,
若为文章则版主得劣文退回。
(注:情节严重或大量使用时,版主可视情况加重一犯。)
本人违规当天,NBA版上已有数篇标题为:[讨论] NBA有哪些像XX(灌篮高手人物)的球员?
因此自然是违反1-11的闹版文没问题,然而3-2同样是针对闹版文章所设立的罚则
这样是否有同项罪名却重复处罚的疑虑? 况且仔细审视3-2的条文
本文应该并无明显有符合3-2条文之离题、钓鱼引战、挑起球迷对立、或披露个资之处
可见应该并非是重大违规的文章,却一次在一篇文中判处三项违规,个人以为判决过重
关於这篇违规文章是否应一次判处1-2,1-11,3-2三项违规,还望能再次检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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