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now (Mike Miller迷)
看板NBAGM
标题Re: 想问一个不知道笨不笨的问题
时间Tue May 9 21:34:14 2006
翻旧文看到这一篇。
新版CBA对於这种球员被换到新球队後被挥弃再与原球队签约的情况有了规定:
从交易日起30天内(球季中,若是off-season则是20天)不得与原先将他交易出去的球队
签约。
虽然没有完全禁止,不过如果球队或球员真有心要这样玩的话,
得先坐一个月的「球监」。
※ 引述《nownow (Mike Miller迷)》之铭言:
: ※ 引述《Jacobsen (我命由我不由天)》之铭言:
: : 球员在被当作交易的筹码交易後,只能服从?!
: : 又或着像是近来的一股风潮,在被交易後,拒绝到该队报到,要求被买断
: : 然後再回到母队,这样对一些重建中、战绩差的球队是否很不公平
: : 湖人和塞队的交易中,似乎还有因为球员不愿报到而将筹码更改的补偿
: : 但近来康宝大叔、手套的例子则是没有任何补偿只能认衰买断
: : 如果有球员故意摆滥,使球队不得不将其买断,请问在NBA现行交易条款中
: : 无法可观吗?
: 这种clear waiver或买断後再与之前的球队签约的情况目前是无法可管啦,
: 目前的规定只有在同一季里被某队交易出去的球员不得再以交易的方式把他换回来。
: 不过如果该球员被waive就可以再把他弄回来。
: 不过联盟倒是有禁止暗盘。
: 如在Payton的交易之前,先跟Payton和老鹰说好,交易之後老鹰会挥弃Payton,
: 让他能够回到塞尔蒂克。像这样的事是被禁止的。
: 不过如果抓不到证据,联盟应该也不能做什麽。就只能看着球队钻这个漏洞罗。
: 看下一版的CBA会不会针对这个漏洞做些规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5.13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