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gas (上山下海飞天盾地)
看板NBAGM
标题Re: 关於 TE(不能合并使用的规则)
时间Tue Nov 22 22:09:22 2005
※ 引述《LY0TARD (Rosa Parks, 1913-2005)》之铭言:
: 哎呀呀呀,太久没有拿起相关规则来研究,结果就是容易犯下通常性
: 的直观错误。
: 更正前言,在一对一的交易中,11M + TE => 18M 是不合法的交易内容。
: 作为非同步交易, TE 是用来补完前面那桩交易的余额,所以他不能
: 够拿去更另外一名球员包裹套用APE来换一个更贵的球员, 所以上述
: 那桩交易是不可能发生的。
所以说,这种情况会需要找第三队的加入来把整钞找开? 或是说把支票变现金?
比方说A对有$11M球员, 以及$7M的TE,想要搞进T队一只$18M的大咖,於是就找上
拥有$7M而且对T队有吸引力的球员的K队。A队必须利用多方交易,先用TE跟K队换$7M
的家伙,再把换来的$7M球员与原有的$11M球员打包跟T队换$18M的大咖。
当然,这种被找进入参一脚的第三队通常会得到一些选秀权做为补偿。
我的理解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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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43.128
1F:推 nownow:是。 11/22 22:11
2F:→ LY0TARD:cool :) 11/22 22:32
3F:推 ksaon:那TE可以直接交易球员吗? 内文所提的TE换7M球员 11/22 22:46
4F:推 LY0TARD:通常会伴随一些现金或选秀权 11/22 23:02
5F:推 illuvive:K-mart换到金块的交易好像就是用TE跟选秀权 11/23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