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lips123 (mclips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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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第一轮新人的合约延长
时间Sat May 7 02:12:39 2005
※ 引述《himem (高阶记忆体)》之铭言:
: 看了一下 Patricia 的网站,发现有很多人的合约长度是 "3+6"(这个 3 是第一
: 轮新秀合约),让我相当困惑。这显然不是新人在三年新秀合约到期後,立刻签下
: 大鸟合约,否则应该会有一堆 "3+7" 的合约。
: 关於合约的延长,Coon's FAQ #49 里面有一句话:
: Rookie scale contracts may be extended for up to six seasons beyond the
: player's fourth (option) season, bringing the total contract length to
: seven seasons.
: 这麽说来,应该看到 "4+6" 的合约才对(实际上的确有不少这种合约)。
: 那麽这种 "3+6" 合约是适用哪一个规则?还是说,新秀合约的延长可以在第三年
: 结束後就开始执行?
3+6 的合约中,3 的部分都是新的 CBA 通过以前的旧 CBA 所管辖
的范围,不适用於新的 CBA。
旧 CBA 的 Rookie Scale 只有三年,而两年即可洽谈续约。事实上
Ray Allen、Antoine Walker、Shareef Abdur-Rahim、Allen Iverson
和 Kobe Bryant 都是在进入联盟两年後就已经要签延长六年约,
但是刚好碰到封馆,所以等到新 CBA 出来以後才能正式签下,而
合约内容也受到了新 CBA 最高薪资的影响。
※ 编辑: mclips123 来自: 64.232.226.130 (05/07 02:13)
1F:推 himem:多谢 <(_ _)> 128.97.77.151 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