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sia (Ich Liebe Dich)
看板NBAGM
标题Coon's FAQ Q26
时间Thu Apr 14 05:38:41 2005
26. 我刚刚看到一个球队用高於其薪资上限的价码签下一个『别队的』自由球员。
所以大鸟条款不能用在这个情况对吧?那GM又是依据什麽条款能够这样做的呢?
如果没有使用其他条款的话,那可能只是新闻报导方式误导你了。
只有第一季的薪水必须低於薪资上限。但是我们从新闻上面看到的薪资常常
都是整个复数年合约的薪资总合。举个例子:如果有一个队伍还有一千万美金的
薪资空间可以运用,他们可以给出这样的一个五年合约:第一年一千万美金、第
二年一千一百万美金、依此类推。但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会是:『某球员以五年
六千万( 10 + 11 + 12 + 13 + 14 million )与某队伍签下了新合约』,如果不
看括号里面的实际数字,乍听之下你会有如同题目一样的疑问,但实际上一比对
合约内容,我们可以发现,第一年的薪资一分不差的吻合球队的薪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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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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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