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gas ()
看板NBAGM
标题Coon's FAQ Q61
时间Wed Jul 28 18:42:20 2004
61. 各个球队之间是否处於公平的基础在竞争着(球员)呢?而每个州以
及加拿大的税率不尽相同,位於税额较低地区的球队是否具有相於
其他球队的优势呢?
是的,他们是有优势的。1996年当Shaquille O'Neal成为自由球员时
,奥兰多魔术与洛杉矶湖人两队互相竞争想签下O'Neal。而由於在奥兰多
当地没有州所得税(state income tax),因此魔术所开出的合约价码虽然
较低,但实际球员所能获得的薪水却较高。最後洛杉矶於O'Neal合约的前
三年另外给付了一笔钱(accelerated payment)以克服此一劣势。其中第一
年以及第三年为一次给付,第二年则为季前支付一半,季末再支付另一半
。(编按﹕原文如下,这句原意我没有把握。lump sum in seasons one &
three, 50/50 in season two)
新的CBA防堵了洛杉矶湖人用以签下O'Neal的这个漏洞。现在,至少
30%的薪水於球季中必须每两周给付一次。此外联盟亦设立了额外的规则以
化解加拿大球队税赋造成的不利情境。所有的球队皆被允许提供一笔最高
25%的Bonus。因为对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而言,这笔Bonus的税率为
15%。加拿大球队大致上可利用此一Bonus制度化解税率上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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