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king (....)
看板NBAGM
标题Re: 八人保护名单?
时间Wed May 12 20:43:57 2004
※ 引述《starking (....)》之铭言:
: ※ 引述《Lyotard (非人)》之铭言:
: : 嗯嗯....这是最难解的状况,若是这样,整个 RFA 的问题会变得非常复杂.......
: : 这样好了,应该把每个球队的球员合约分成在约、RFA、FA,
: : 列出他们的状况後,再来讨论可能的搭配保护名单与交易筹码。
: : 晚一点来从这样的方向重新作一遍 :D
: 这个问题连Coon都无解,只知道联盟在球季中曾经发过相关资料给所有球队,
: 主要就是针对Option、RFA 的时间来界定,我比较倾向於联盟可能会要求球队
: 在选秀前就决定RFA 以及Option的资格,我的理由是如果联盟不这样做,事实
: 上想要留住新人的球队只要不执行RFA 的要件,根本就不会有这个问题,然後
: 如果不想留的话,就不用管他了!去保护自己想要的球员就行了。那还用规定
: RFA 如果选走的话,他就变成无限制FA的条款吗?我的理由是这样....^^
刚刚吃饭想到一个问题就是RFA 是为了保护母队不会因为其他球队的高薪挖角而
丧失一个辛苦培养的球员而存在的,所以如果球队不保护的话,球员可能就不会
留在原队,这是其中的一个风险....
当然如果球员和球队在私底下就已经沟通过的话,或许就真会成为一个盲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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