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mTumTugger (^^)
看板NBAGM
标题Re: [问题] 选秀制度一问
时间Tue Nov 4 23:21:04 2003
※ 引述《pnLin (只能用力祈祷了)》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BA 看板]
: 作者: pnLin (只能用力祈祷了) 看板: NBA
: 标题: [问题] 选秀制度一问
: 时间: Tue Nov 4 15:25:12 2003
: 假设说有三队甲、乙、丙三队,而选秀顺位也是照甲乙丙的顺序
: 而球员有A、B、C
: 那麽假设说甲选了A
: 但是A不想去甲?那麽怎麽办?
这很少见吧
再怎麽说也是职业球队
而且去到强队可能还轮不到菜鸟上场
就我以前所看见的
可能会在选後就交易
或是还没选之前就找好第二顺位
: 又甲A之间如果钱谈不拢怎麽办?(比如说乙可以比甲多出五百万美元)
: A可以和甲要求500万,而甲不要之後
: 和乙签400万的合约吗?
新秀的价码都一样吧
一样的数目都是签三年
: 有人懂吗?.....能否说明一下下呢?
请其他大大说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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