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gjj (观察员)
站内NBAEasyChat
标题[闲聊] 对这次组务风波的看法
时间Mon Apr 25 07:08:22 2011
我在下文称篮球小组长Hoplite为灯塔兄,掌管PTT组务或站务的人为PTT主管。
1.首先我要对RJJ所称「事後审查比事前审查方便」的说法作回应。事後审查绝对比事前
审查来得有争议,毕竟会改变选举结果。拿前阵子的NBA板主选举来说,灯塔兄在原始
参选人数爆炸的情况下忽然要求他们必须交出参选「论文」才能参选,虽然有点奇怪(
会写好文的人比较会管板?),但确实过滤掉不少摆明来凑热闹的人,这可说是一种事
前审查的形式。我不主张阴谋论,这件事显示的就是灯塔兄重视事前审查甚於事後审查
,而他在选举结束後确实没有以某人曾批评他板事务为由要求当选人说明(尽管的确有
当选人曾有这种纪录),他很识相的让选举结果决定一切。另外,不管是事前还是事後
审查,都必须合情合理,不可作为PTT主管们找碴的工具。
2.直接以过往判例作为依据是否恰当?那要考虑所用的判例是否合理,毕竟PTT主管乱桶人
或对申诉不当处理的例子所在多有。即便是争议较少的判决(比方说RJJ用自己曾封杀
kb5566当板主来举的例),也要注意前後两案的状况是否相同,像这次席丹的参选政见
并无问题,就不可与kb5566的情况混为一谈。
3.以下是针对组务板有人推文「PTT行政>民主」这句话作回应。我们要先问问小组长的
权力基础为何?就我所知,大部分的PTT主管都是被熟识的现任主管找来的,并无民意
基础,因此他们在处理各种争议时,就务必要谨言慎行,以免引起更多争议。若使用者
确实有失控情况,比方说几年前的228事件有无聊乡民把当事人的资料都挖出来了,那
板主和PTT主管们就有权力、也有责任出来制止乱象。但在使用者并无重大缺失的情况下
,PTT主管群就不可随己意行事,对抗多数使用者合情合理的意志。比方说这次EZ板板主
当选人席丹并无违反相关规定,灯塔兄却阻挠其上任,有人说他是依站规「小组长有任
免权」来行事,那请问小组长阻挠并无瑕疵的当选人上任是使用其任命权或免职权?恐
怕都不是吧!更重要的一点,站规写的是「小组长有任免权,但必须经过一定程序」,
这程序是啥?我想务必要解释清楚,小组长不可对此自行解释并任意扩权。我希望大家
不要因为看过某些PTT主管的滥权行为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不可违逆这些主管们。
4.其实这件事还让我延伸出另一个问题:PTT并非私站,少数人制订出的站规其法源为何?
如果站规妨害了多数正常使用者,那相关条文是否有效?当然这次事件主要是站规实在
不够周延,即便制订这些条文的人并无妨害多数使用者的原意,但也会被少数主管找到
漏洞而出现不当的举动。我想这和第3点应该都是满有趣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有无法律系
学生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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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81.115
1F:→ piercepaul :法源?很多人本身就是法律阿 XD 04/25 07:34
2F:推 MOJS :你们真的那麽爱席丹0.0? 04/25 07:37
3F:推 kerry0496x :这次的事件让不熟他的也开始挺了啊 04/25 07:50
4F:→ kerry0496x :对那个灯塔兄真的失望了,明明NBA版版主要交论文那次 04/25 07:51
5F:→ kerry0496x :搞得还不错,但这次事後审查真的让人很火 04/25 07:51
6F:→ ZIDENS :不过应该是告一段落了...-_- 04/25 09:37
7F:→ ZIDENS :话说我那时候已无他还再线上 简单明了的回了一篇 04/25 09:38
8F:→ ZIDENS :接下来该不会回我说 时间很多 你可以一篇一篇慢慢解 04/25 09:38
9F:→ ZIDENS :释吧... 04/25 09:38
10F:推 Jefa910 :只要是席丹跟MOJS被搞我都会力拼到底 够义气吧 04/25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