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dofcold (有所思)
看板Musicteach
标题Re: [问题] 关於国中音乐班新生监定观察推荐及特质 …
时间Wed Apr 13 21:49:36 2011
※ 引述《qazaq (再冷一点吧~~)》之铭言:
: 请问这个部分老师都怎麽填写呢?
: 要睁眼说瞎话都写好话吗?
: "音乐才能特质或表现之杰出具体事蹟"
: 这个范围大概要写多少呢?
: 如何写比较适当?感觉好像有在考我国文造诣....><
: 另外"表现优异具体事蹟"
: 这个部分只能写得奖的吗?
: 检定可以写吗?
: 突然想到一件事一起问一下:
: 考乐理的时候,因学生键盘概念不好~
: 若让她带一支有键盘的尺进去考场写乐理~
: EX:音程、音阶....之类的~
: 这样有算违规吗? 谢谢
如果是联招的话
重点是看现场考试分数
这些东西 仅供 参考用
可以先研究计分标准(简章应该会有写才对)
如果那些事蹟根本都没算分 其实个人觉得基本形式完成即可
但近年升高中有竞赛表现入学的新管道
要的是全国学生音乐比赛A组前三名 或国际型音乐比赛
就真的会有差
如果是私校独招 可能就跟该校打听一下吧
记得没有明文规定不行用特别的尺
不过这种可能就是现场监考老师可能觉得不妥 跟考场负责人讨论要不要收
只是临时画个键盘也不花个十秒
应该不用这样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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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