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zilicy (万事要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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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台北市立交响乐团招考团员
时间Fri Jun 10 17:20:14 2011
http://tinyurl.com/3hntz4x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机关徵才项目明细
徵才机关 台北市立交响乐团
人员区分 其他人员
官职等 聘任
职称 团员
职系 无
名额 4
性别 不拘
工作地点 10-台北市
有效期间 100/06/07~100/07/29
一、应考资格:凡中华民国国民,未具外国国籍,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品德优良,思想
纯正,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均得报名,但男性以服完兵役为限,或经核准免服兵役者
(100年8月30日前退伍,持有证明者准予报名)。
(1)国内外大专院校音乐科系毕业者。
(2)国内外大专院校其他科系毕业,具有管弦乐团之优良演奏能立及经验者。
二、招考项目:
中提琴1名(团员) 大提琴3名(团员)
三、报名方式:请以挂号邮寄方式办理,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报名,未经录取者,
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报名日期:100年6月7日至7月29日(以邮戳为凭)。
五、邮寄地址:台北市八德路3段25号7楼「台北市立交响乐团人事室收」
六、报名检附资料:
(1)填写完整之报名表(请於本团网站下载报名表)。
(2)本人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脱帽照片一张。
(3)学经历证件、国民身份证及退伍令之影本。
(4)以国外学历报考者应检
附下列证件影本:
甲、经我国驻外领事馆或外交部指定机(构)认证之毕业证书、成绩单及其中文译本
(如已认证得由本人自行翻译成中文并签名,如尚未认证得先行请翻译社翻译成
中文)。
乙、在国外就学期间出入境证明(影印护照相片姓名内页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国主
管机关核发之入出国纪录。
丙、并检附本国最高学历证件。
备注:经本团人事单位审核,资料不齐备者,本团人事室将通知报名者於报名截止
前补齐证件,逾期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不得参与本次招考。
七、考试方式:第一及第二轮订於100年8月10日至11日举行
(考试期程於100年8月4日公告於本团网站),第二轮录取者将由本团安排第三轮考
试,以应考项目参与本团3场次音乐会排练、彩排及演出,经评定後正式公告录取
与否。
备注:第三轮3场次音乐会之前後期间,以不超过4个月为原则。
八、第一及第二轮考试地点:台北市立交响乐团(台北市八德路3段25号8楼练习厅)。
九、第一及第二轮考试内容:公布於本团网站。
十、录取:经第三轮考试评定录取後,由上级主管机关核薪,正式公布录取者,并电话通
知。
十一、报到及试用:合格人员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进用,由上级机关核薪,经本团通
知应於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注销其录取资格。新进人员初聘自到职月起试用3个
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报後予以续聘。
十二、注意事项
(1)伴奏自备。
(2)第一及第二轮考试前现场均抽签决定号次。
(3)第一及第二轮考试采隔幕进行,第二轮录取者之第三轮3场次音乐会相关日程,
由本团另行通知。
(4)本团为一专业化职业乐团,除平日正常上班外,遇假日或夜间时段演出,须配合
加班或超时工作,并禁止兼差,报考前请先评估个人生涯发展。
(5)新进录取者初聘为1年,需另经本团办理之考核合格後予以续聘。
(6)考试当天如遇台风或天然灾害,以台北市政府发布停止上班公告为准,如需延期
则以本团网站公告为准。 联络电话:2578-6731转740或741 本团网址:
www.tso.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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