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ili (yui)
看板MusicInTaiwn
标题[情报]针对大专学生的词曲创作比赛
时间Wed Oct 25 15:00:59 2006
主办单位:财政部赋税署
三、承办单位:士奇传播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四、活动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至95年11月05日止
初审日期:95年11月08日
决赛日期:95年11月18日
五、参加对象:全国各大专院校学生。
六、作品规格:
(一)作品演唱时间长度限制在3分钟内。
(二)歌词需以文字及结合乐谱方式呈现,歌曲需以录音带、音乐光碟或电子档案方式呈现。
(三)歌词及乐谱书面作品请以A4规格制作;作品电子档则以光碟烧录方式存档。
(四)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书」均不得书写、标记、列印创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认该作品之特殊记号。
七、参加方式:
(一)参赛报名表(含「着作财产权转让同意书」)及作品说明表请以正楷字体详细填写。
(二)请将参赛报名表(含「着作财产权转让同意书」)、作品说明表、「书面作品及作品电子档」等资料备齐後,於95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凭)以挂号方式邮寄至台北邮政43-159号信箱,并请注明「财政部赋税署-租税创作歌曲竞赛」,逾期恕不受理。
八、评审方式:
第一阶段初选: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4名及主办单位代表2名,就参赛作品评选出前十名入围作品。
第二阶段决选:入围作品於租税嘉年华进行现场决赛表演,经现场评审评比後,分数最高者胜出。
九、评选标准:
第一阶段初选:
切题性(含词曲概念说明)30%;创意性25%;
歌词架构25%;歌曲编写25%。
第二阶段决选:
切题性(含词曲概念说明)30%;创意性30%;
整体造型20%;台风20%。
奖励:
首奖乙名:奖金新台币50,000元,奖座乙只。
贰奖乙名:奖金新台币20,000元,奖座乙只。
参奖乙名:奖金新台币10,000元,奖座乙只。
佳作七名:奖金新台币5,000元,奖状乙帧。
洽询方式:
详细活动办法请上活动网站
http://www.tax2006.com.tw查询。
或电洽活动承办单位:士奇传播-曹小姐 电话:(02)2735-55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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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1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