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lene (一个靓一个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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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对"山难部更正公告"之感想
时间Sat Jun 10 02:44:55 2000
※ 引述《suli (对爬山厌烦)》之铭言:
: ※ 引述《jaen (堇)》之铭言:
: : 家伦再一年毕业,处分是停权一年
: : 如安再一年毕业,处分是停权两年
: : 庆宗再两年毕业,处分是停权一年
: 本来对经过这次事件後山社的活力有很大信心
: 现在看到这种处分觉得一个社团的死亡也不过如是
: 我还很想去参加这些人开的队呢......
: 一年两年.....这种处罚的时间计算单位是为了凑个整数吗??
: 叫人心寒....
: 领队会议见风转舵朝令夕改
: 这件事情争议本来就极多
: 怎麽做一定都会有许多不同的意见
: 又何必见势头不好就开始作手脚????????????
不晓得你的信心从何而来,又如何失去的?
那天领队会议在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被请离席,也
就是我们不是光自己在那里自行评论对错,就做处罚;把问题摊
开来说感觉实在比较好。
一个领队必须为队员的安全负责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实,当他
允诺队员请求的时候,就表示他对队员的这个动作该要有应有的
戒备;说明白些就是领队一旦做了判断,就必须考虑到最差的状
况,以这次的状况来讲,领队在岸上没有做到应有的警戒,就有
明显的疏失。这也是我们一起讨论出来的结论。
不过还是要提醒以後的学弟妹,如果你们开始准备开队,做为领
队的你们,当然会受到经验的限制比较无法做全面的判断,这时
不妨先保守一点,因为做判断在先,戒备在後,预防胜於治疗。
等到你们对於自己掌握队的能力有了个谱以後,自然又可以放宽
一些尺度了。
小英说领队会议『朝令夕改』,这是事实!但是朝令夕改的原因
到底是不是受舆论威胁呢?我觉得答案很明显,至少我们不会为
了奇瑾(老人)和小英说什麽社团已死这种耸动的话再更动决议!
第一次决议出来的时候,我心里是很自责的;但是第二次决议
颁布,看到大家反弹的文章说真的我并不那麽在意,因为觉得心
里没有愧欠。其实要避免被骂朝令夕改、做手脚,我们直接
就死守着第一次的公告坚持不认错就好了,何必先得罪了一方
再去招惹另一方!
照你所说的似乎是事情有争议就不需要定个对错?社团就是你要怎
麽搞就怎麽搞吗?
何况这次的决议的缺失也是如安和小胖自己先提出来的,虽然
其中,有人觉得错不止於此,但是经过大家的讨论,结论才慢慢成
形出来的。这也是我们觉得应该教育给
学弟妹的,绝对不想推诿责任!
不过最後我想说假如你没有领队会议做手脚的事实证明,
就请你收回这一类的话,
因为领队会议也不是给人随意污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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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乱眼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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